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公告

07.03.2017  17:39

 

为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就科技处副处长岗位面向校内竞争上岗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岗位

科技处副处长

二、主要岗位职责

协助处长分管科技成果、横向科研、重点学科及大学评价工作,具体包括:

1.专利管理、论文登记统计、奖励申报等管理、组织和服务工作; 

2.横向科研项目的审核、立项、结题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3.重点学科管理及国内外大学评价。 

三、岗位任职要求

竞争上岗人选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满足以下要求和职位要求的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眼界开阔,讲大局,能合作,肯奉献,有服务意识;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应满足能任满一届(三年)的要求。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2.专职管理干部要求:现任副处级干部,或在正科级岗位任职三年及以上的现任正科级干部。

专技系列岗位要求: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或挂职锻炼经历);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及以上。

(三)岗位要求

1. 对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或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

如有工作业绩突出、专业能力特别适任者,任职要求条件可适当放宽。以上有关时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四、工作程序

1.发布公开推荐公告。公布岗位、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他人举荐等方式报名。其中,组织推荐是指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或部门集体会议,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对本学院、部门符合条件者以组织名义进行的推荐。他人举荐,是指群众署名推荐中层干部,必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3.资格审查。组织部会同纪委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不满3人的岗位暂停竞争上岗,由党委统筹考虑人选,采用民主推荐方式选任。

4.候选人初选。学校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经历、业绩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匿名评价,差额或等额推荐候选人进入面试答辩。

5.候选人面试。学校组织面试答辩会,面试包括自我陈述和答辩两部分。面试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6.组织考察。综合考虑岗位需要和人选素质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民主测评和考察。考察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有关事项申报核实。如无合适人选,可不产生考察对象。

7.决定任用。学校党委常委讨论票决拟任人选。拟任干部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报名者于2017年3月10日(周五)下午4:00前将报名表报送到党委组织部(格致堂401),电子版同时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方式:55271353刘老师

 

   

附件:

1.中层干部任职自荐表.doc

2.中层干部任职推荐表(组织推荐).doc

3.中层干部任职推荐表(他人举荐).doc

 

 

 

 

党委组织部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