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谎称房屋代理人更换骗取租金被批捕
当房产中介的业务员找到你,对你说,“您所承租的房屋的代理人辞职了,下一期的房租请打到新代理人的账户。”你是否会有所警觉?还是听从中介的话将房租转到别人的账户?被害人林先生就是由于轻信了中介的话,没有加以核实,而被骗走了3.6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方舟涉嫌诈骗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郑君的老板在长宁区威宁路有一套闲置着的房产,2014年5月份,老板指派他去将房屋出租收益,于是他便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方舟找到了租客林先生。在方舟的牵线搭桥下,郑君和林先生签订了租房合同,合同上约定租金为每月12000元,每3个月交一次房租。12月21日,林先生突然收到了方舟的一条微信,过来询问他是否支付了这个季度的房租,他回答已经在一个多月前付掉了。到了2015年1月17日这天,方舟又一次联系到了林先生,他对林先生说,“代理人郑君已经辞职了,不要再将钱打到他的账户了。接替他工作的是一个叫蒋绍的人,他的银行账户我过几天会告诉你的。”
考虑到用自己的银行账户肯定无法使林先生“上钩”,方舟就找到了同学蒋绍,拜托蒋绍用他自己的名字开一张银行借记卡,然后再将卡快递给自己。由于蒋绍和方舟是挺要好的高中同学,因此他并没有追问方舟此举的用意。
收到银行卡后,方舟便再次联系林先生,并将这张名为“蒋绍”,实为自己所有的借记卡账号给了他,让他把下一期的租金打进去。林先生对此并没有怀疑,直接将3.6万元通过网上银行转入了该账户。到了2月11日,没有收到房租的郑君便联系方舟,却发现他的手机已经关机了。于是郑君便打电话给林先生要求他付房租,林先生这才知道自己受骗上当了。但此时无论是郑君还是林先生都已经无法联系到方舟了。2015年3月初,林先生打通了方舟的电话,在电话里,方舟向林先生承认了他骗取3.6万元的事实,并保证会在4月中旬发工资后将钱款全部还给林先生。然而,方舟并没有遵守他的承诺,林先生于是向警方报警。
检察官表示方舟通过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财,且数额达到3.6万元,故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批准逮捕。在此,也要借本案提醒各位租客,当支付租金的方式、对象有变化时,一定要加以核实,不要过于轻信中介人员的话。同时,我们也督促广大房产中介,要加强对于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填补监管上可能存在的漏洞。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