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私自网签并扣房产证 涉事地产方尚无回应
下家买房为结婚希望早点拿到房子,上家卖房为置换希望迟点交房。在中介未将他们的不同诉求告知对方的情况下,不明真相的双方签了居间协议。在他们无责解约后,下家却被中介追佣7万多元,上家则因迟迟拿不回产证,在新的房产交易中面临被追究违约责任的风险。4月8日,青年报记者现场采访时,仁丰地产方面拒绝接受采访。
青年报记者 罗水元
下家:中介隐瞒事实还要求佣金
“2015年12月21日,我和老公领结婚证了!我以为是幸福的开始,没想到随着与房产中介纠纷的到来,我每一天都过得很焦虑!”谢女士介绍,2015年12月20日,仁丰地产内江店工作人员带她看中了一套位于杨浦区民星路上的房子。该套房子建筑面积近70平方米,两室一厅,中等装修,拎包即可入住。
当天傍晚,在中介建议“速战速决”后,她便来到仁丰地产内江店与上家王先生沟通。沟通现场,她和王先生被店方分别安排在两个房间内,双方的想法都只能通过门店经理高先生传达。如此洽谈至当晚凌晨近一点时,她才与王先生达成如下一致意见:总房价244万元,先付定金3万元,150天内完成过户,款清7日内交房。随后,她付了3万元定金,并在居间协议上签字;王先生则在居间协议上签字后将产证交由中介保管。
签完居间协议之后,谢女士和王先生互留了微信。第二天聊天中,谢女士才得知,王先生卖掉这套两室一厅房子后想再买三室的房子,他要求过户后一直居住到今年6月30日。244万元的总房价也是他为减少卖房后再借房搬家之麻烦,而“降价换时间”的结果。“我刚结婚,买这套房子就是为了做婚房。”谢女士不同意6月30日交房,她与王先生进一步沟通才发现,仁丰地产当初将他们上下家分开在两个房间内洽谈时,并没有将他们各自的真实情况向对方传达。
“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均认为中介前期存在欺骗隐瞒事实行为。”谢女士介绍,接下来,她便与王先生一起找高先生解除那份居间协议,高先生则称,必须按总房价3%收取佣金,他们中的一方交付违约金后才能向上家返还房产证。与中介协商无果后,谢女士与王先生无责解约,王先生退还了3万元定金。
谢女士以为事情就此了结。然而,她后来以300万元购买同样面积大小的房子后,过户时被告知,原来准备向王先生购买的那套房子,还处在网签状态,如果不注销网签,那套300万元的房子将视作“二套房”,相应税款将增加。
“我们很震惊,因为之前和仁丰中介连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没有签。”谢女士说,她将这一消息告诉王先生后,对方也很愤怒。因为他的那套房子已经被其他购房者看中,且签订了居间协议,如果不解除网签,就涉嫌一房二卖。
之后的3月20日,谢女士与王先生又找到了仁丰地产内江店经理高先生,“他一再强调是我们违约,却不承认自己存在刻意隐瞒事实的情况,并向我们索要3%中介费——超过7万元。”交涉中,高先生又要她去门店签订一份居间终止协议书——签完后两天内才能解除网签。
而她于当天下午赶到门店时,高先生出具的“居间协议终止申请书”称,“居间服务成功”,“因本人自身原因无法再履行”,她不同意如此表述,并要求修改后,高先生以公司规定为由称该协议为公司统一模板,无法修改,也不允许签订任何附加协议。为了尽快在两天内解除网签,她就在“居间协议终止申请书”上签了字。但是,高先生不但没有在两天后解除网签,还以此“居间协议终止申请书”和原来所签的居间协议为由,要求她付总房价3%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