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烫伤16个月年幼小租客 年轻房东被判死缓
27.10.2015 19:59
本文来源: 看看新闻网
我们的新闻曾经报道过,年轻房东因为与租客产生矛盾,用开水浇烫租客的孩子,当时仅16个月的幼童烫伤面积达到35%,构成重伤。今天(10月27日)市一中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林峰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
被告人林峰犯故意伤害罪 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房东林峰今年26岁,大学未毕业休学在家,被害人昊昊的父母租借了他的房屋居住。去年4月7日,林峰要求昊昊的母亲陈某代买早餐,遭到拒绝,于是他要求昊昊一家搬走。
当天下午,林峰又要将昊昊父亲李某的电瓶车变卖抵房租,也被阻止。为泄愤,林峰用热水壶中的开水浇向熟睡的昊昊,导致孩子重伤。
在法院审理时,林峰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律师认为他存在精神障碍,希望得到从轻处理。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蒋红玮:专业医师也是认为被告人案发的时候有行为古怪,自我中心的一些情况,符合分裂型障碍的诊断,但是这个分裂型障碍不等于精神分裂症,认为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的。
当时仅16个月的昊昊烫伤面积达到35%,构成重伤
法院认为林峰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院同时表示,由于昊昊年幼,皮肤移植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他们正通过刑事司法救助渠道,为孩子申请一定的救助金,帮助他们一家渡过难关。 法院宣判后,被告人林峰并未当庭提出上诉。
(看看新闻网记者:吴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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