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成电商对7天无理由退货设门槛 个别设人为障碍
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鑫)今天上午,北京市消协发布对18家热门电商网站的体验调查报告结果——7成多网络平台没有明示经营者信息或信息不全,还有个别网站对“7天无理由退货”设置人为障碍。
本次体验调查选取了京东商城、淘宝、亚马逊、天猫、苏宁易购、当当网、一号店、优购网、凡客诚品、唯品会、乐蜂网、聚美优品、麦包包、易迅网、拍拍网、国美在线、银泰网18家电商网站。
调查结果显示,“7天无理由退货”成功率达到82.35%;签收前允许开箱验货的占97.06%。
同时,网站没有明示经营者信息或明示不全的达72.22%;网络商品经营者没有提供有效发票的占55.88%;还有个别网站对“7天无理由退货”设置人为障碍。
市消协介绍,新《消法》除了规定4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外,还规定“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部分电商企业都据此规定扩大“特殊商品”范围,设定不支持无理由退货的规定。
在市消协全部36次体验中,对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一对一”明示的24次,占比66.67%;没有发现对是否适用无理由退货“一对一”明示的12次,占比33.33%。
所谓“一对一”明示,就是在商品销售页面上注明该商品是否适用于无理由退换货。
体验者还发现,聚美优品等购物网站还涉嫌宣传与实际不符的问题。
市消协曝光的部分电商网站问题
麦包包:规定活动特价商品,如无质量问题,不支持退换货
乐蜂网:规定清仓专区中销售的包装破损商品、临近有效期商品、清仓甩货商品,不予退换货
本次体验的18家购物网站,对“7天无理由退货”等退货政策规定得比较笼统,在消费中容易引发争议。
市消协介绍,如何认定“商品完好”及“不影响二次销售”,大多购物网站的表述比较笼统或含糊不清。只有淘宝网[微博]、天猫、拍拍网、国美在线等少数购物网站在退换货政策中,按商品分类对“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定义进行了规定,而易迅网、当当网等购物网站则只在各类产品细则中对不宜退货商品作出相应提示。
调查发现,个别购物网站明示“7天无理由退货”等退货政策规定不够明显,消费者购物时不易发现。如银泰网需要点击首页的“帮助中心”,再点击“售后服务”,才找到“退换货政策”链接。也就是说,消费者需要连续点击3次链接,才能找到银泰网的退换货政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