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在提交“两会”议题中建议夫妻双方共享产假
2019年市妇联在提交给市政协的“两会”议题中建议,产假(包括延长的生育假、配偶陪产假)由夫妻双方共享,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家庭与职业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女方和男方各自休假的天数,这样能够避免延长的生育假对女性职业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也能够鼓励男性承担更多的育儿与家庭照料责任,父母亲家庭角色的平衡也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目前上海市生育妇女可享受的产假和生育假有128天(其中产假98天,新增设的生育假30天,且不包括难产假和多胎假),男方可享受的配偶陪产假10天,夫妻双方合计共138天。
市妇联建议将夫妻双方的假期分成两个阶段,其中一个阶段由产妇享受休假,另一个阶段由夫妻双方自行选择分别休假的天数。在具体方案设计上,建议第一阶段由产妇享受98天的产假(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第二阶段共计40天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各自休假的天数(例如女方休假10天,男方休假30天),也可以由男方(或女方)全部享有假期。
2016年最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最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可享受配偶陪产假10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这项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容易发生男职工未休假或未休满假期总天数的情况,此外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做出男职工陪产假的时间不得超过3天甚至1天的私下规定,从政策上并没有发挥其鼓励男性更多承担产妇照料和育儿责任的应有效果。
男女双方作为家庭生育和养育的共同体,都应当成为产假制度的主体。根据国际劳工组织2014年的报告,截至2013年,在169个国家中已有66个国家制定了育儿假,且育儿假及其中父亲配额的时间不断延长。
■津贴由谁承担?
目前上海市规定女性产假和生育假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男性陪产假的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那么,实施产假由夫妻双方共享后,津贴由谁承担呢?市妇联认为,短期内,上海市夫妻双方共享生育假期间的津贴来源,建议由生育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平衡承担,原定男方享有的配偶陪产假10天期间的工资待遇成本仍由男方用人单位承担,余下的男方享有的共享假期中产生的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从长期来看,应该通过调研和精算,论证男女生育假期间的津贴全部由社会统筹的可行性。
来源:解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