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移树竟获物业和居委会"批准"》追踪 将整改
晨报昨日刊登了《业主移树竟获物业和居委会“批准”》一文,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不少读者反映,小区内绿化遭居委会和物业公司损毁,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对小区内的绿化进行规范管理。
昨天上午,浦东新区张江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针对该小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除了108-109号业主移树占绿需立即恢复外,小区面上毁绿占绿违建整治工作也将在6月下旬之前完成。
转盘绿化今天恢复
昨天下午3时许,记者再次来到阳光花城108-109号,还没有到门前,就听到了电钻施工的轰隆声。走近一看,前几日铺就的沥青地面,已被铲除殆尽,两名工人手持电钻,正在钻沥青下面固化的地基。
据张江镇派驻施工现场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镇党政会议,该处转盘绿化本该在昨天完成恢复,但是,由于沥青下面的混凝土用料坚固,给开凿带来一定困难,所以工期将延迟到今天完成。
此外,由于考虑到此前移走的树再移回来,不容易成活,他们已经重新购买了一棵樟树和一棵银杏树,栽到此前的位置,确保原状恢复。至于树的大小,该负责人说,肯定不会比原来的树小。据他了解,新买来的树,胸径不会小于15厘米,两棵树总共花费1800元钱,这笔钱将由擅自移树毁绿的业主林某支付。
至于业主林某长期占用公共绿地,镇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报请区绿化管理部门,对确认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物业居委无权批准改绿
张江镇相关部门发给记者的“整改情况说明”一文中表示,他们对照《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认为本报刊登的报道中,反映阳光花城毁绿移树情况基本属实。张江镇相关部门认为物业和居委会的确无权批准小区业主移树改绿,并指出基层社区工作者在处理小区事务方面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