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业主投诉开发商欺诈:叠加别墅实为公寓 一证两房转手难

20.05.2016  09:47

原标题: 上海业主投诉开发商欺诈:叠加别墅实为公寓,一证两房转手难

  “6年前花498万买的别墅,现在卖570万都不容易出手。”上海宝山区美兰湖花园的业主张琪(化名)说,要不是打算卖房,他可能还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因“一证两房”产生这么多后遗症。更不会想到,原来他买的“叠加别墅”只算普通住宅。

  开发商上海安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则表示,房屋实际情况在当初的售房合同中均已清晰体现,如何存在业主毫不知情一说?如果开发商存在合同诈骗等行为,为何业主在签约5年后才向媒体反映此事?

  对此,律师认为,这场看似业主和开发商之间的冲突,实质是业主和开发商在“7090”政策和限购令之间的“矛盾”。

   业主被要求签两份预售合同

  2016年5月16日,张琪回忆,2010年10月,他和妻子以498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美兰湖高尔夫别墅。 该小区是由上海安东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双层叠加联排别墅 ,一个门号4户人家,“我购买的是三四层,是这里面最小面积的别墅,产证上显示面积逾175平方米,但实际还送了一个面积百余平方米的阁楼。

  张琪说,前期宣传甚至交定金的时候,开发商均没有提及要签两份预售合同的事情,等到签合同当天业主才知晓此事。开发商告知, 自2006年6月1日起,新批、新开工的商品房,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必须达到开发建筑总面积的70%以上。 否则无法获得相关规划,房管部门的行政审批和许可,也无法上市出售。

  “开发商表示,只能按照要求把别墅拆分成两个90平米以下的住房,这是开发商和房管局之间的问题,跟业主毫无关系,也不会对业主有影响。”张琪说,由于是初次购买别墅,对购房程序和房地产政策等事项一无所知,心想:反正都是自己和开发商签的合同,一份两份有啥关系呢?

  房产公司杨经理表示,预售合同的附加条款中明确写有: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在购买该房屋的同时还购买了与该房屋相连的401室房屋,乙方已非常明确并充分地了解了301、401房屋的现状。

  房产公司杨经理表示,预售合同附加条款第九条就意味着业主买的是全装修的房子,不可能出现两套所谓的独立的水电系统。

  2011年1月交房,当年4月,张琪拿到产证,附记页却显示张琪所买的别墅被分割成两套面积80多平米的公寓。“我当时看到产证的时候,心头再次起了疑问:明明是一套别墅,却被写成两套公寓合法吗?但看到两套房也实实在在都在一本产证上,且在自己的名下,第二次疑问还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正是因为该疑处未疑,才导致后续问题不断。”张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