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乱放炮仗要写入档案 不只罚款那么简单
连日来,上海警方加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昨天(29日),闵行警方又在闵行区多处出租房、厂房和运输车辆上先后查获非法烟花爆竹4500多箱。
警方提醒: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绝非小事,会留下违法记录,可能影响“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开具,并与个人征信系统挂钩。
一天查获非法烟花4500余箱
近日,闵行警方接群众举报:江苏启东籍男子沈某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嫌疑。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发现沈某有一辆厢式货车用于烟花爆竹运输,近期每天都有成箱的烟花爆竹销往闵行、松江、浦东等地。通过对车辆跟踪,专案组在松江区洞泾镇一贸易城内沈某开设的百货店发现了部分烟花爆竹,但数量不多,与之前民警掌握线索相差较大,因此判断沈某另有存放烟花爆竹的窝点。
为了不打草惊蛇,专案组连续多日对沈某进行跟踪,继而发现了从沈某处进货的安徽寿县籍男子李某,以及李某用于存货的地点。
1月28日晚8时30分,民警对李某实施抓捕,并在虹梅南路一出租房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88箱。在掌握了沈某存储、销售非法烟花爆竹的证据后,昨天(29日)凌晨,民警在松江洞泾镇沈某的暂住地将其抓捕归案,并根据其交代在金山区亭林镇一工业区厂房内,查获非法烟花爆竹2500余箱。
昨天下午5时30分,闵行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会同吴泾、古美派出所,根据线索在奉贤区奉城镇成凯路海苔市场停车场内,又查获4辆装载烟花爆竹的车辆,共计2000余箱,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中,嫌疑人时某、李某被刑事拘留,陆某和另一名时姓犯罪嫌疑人被处行政拘留10天。
已查处400余起涉烟花爆竹案件
据警方统计,今年1月1日至1月27日,上海警方已查获405起涉及烟花爆竹的违法案件。其中违法运输16起、违法经营50起、违法储存274起、违法燃放65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2182箱,罚款70.7万元,行政拘留120人,刑事拘留47人。
连日来,严厉打击仍在继续。除了闵行查获的数千箱大案外,1月28日,徐汇警方在龙华西路一超市内查处精制高升6箱、精装大地红爆竹9箱,两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处行政拘留10日;1月26日,嘉定警方在静唐路一百货商店查处5箱烟花爆竹,犯罪嫌疑人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
燃放被处罚违法记录将写入档案
警方打击不遗余力,但仍有少数上海市民抱着“只是罚点钱”的心态打算在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昨天,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俞烈在人大代表咨询现场表示:“不要以为这只是罚100元的事情,行政处罚会在个人户籍留下违法记录。”
据警方介绍,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属于一般行政处罚,需要当事人到派出所配合警方做笔录。除了时间成本外,还将在档案中留下记录。如果当事人因为某种需求(出国、找工作等),需要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那么根据警方的相关规定,这些违法行为是应当如实列举的。换句话说,或许就无法开具这样的证明。同时,随着今后这些记录可能会和个人征信系统挂钩,违法犯罪的成本也会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