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自贸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举措
(一)
在今天(7月7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介绍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税收服务的通知》,出台“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的10项创新措施。
过剑飞说,这10项创新措施简称“办税一网通”,是国家税务总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支持自贸区建设的重大创新举措;是接轨国际通行规则,努力打造自贸试验区税收服务创新“高地”的便民之举;集中体现了以纳税人为导向的“便捷、优质、高效”三大服务理念,有利于推动税收制度层面的创新突破和持续改进。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办税一网通”10项措施:
一、网上自动赋码。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试行税务登记网上自动赋码管理。由原先纳税人发起税务登记申请转变为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企业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建立自贸试验区税务登记查询平台,纳税人可以网上自主查询税务登记信息。
二、网上发票应用。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广电商企业电子发票应用,将受票方由个人消费者扩大到企业单位,同时积极研究金融保险行业电子发票应用,逐步扩大自贸试验区内电子发票应用范围。
三、网上区域通办。针对自贸试验区地域宽广、企业往返时间长、办税成本高等现状,在自贸试验区所有办税服务场所,为企业提供税收业务事项的区域通办服务,逐步将通办范围扩大到浦东新区税务局和市税务三分局,为实现全市通办积累经验。
四、网上自主办税。在自贸试验区内,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率先推行网上发票核定管理、发票领用、普通发票验旧、涉税事项证明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电子申报撤销等事项的网上办理。
五、网上审批备案。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试行行政审批清单制度,对清单内常用涉税事项实行网上“先备后核”,纳税人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网上备案(备忘)后先行享受相关政策,税务机关进行事后核实和监管。
六、网上资格认定。对自贸试验区内的新办企业取消辅导期,率先推行网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七、网上非贸管理。根据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进程,以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为目标,逐步完善非贸服务的相关制度,加强对非居民纳税人的涉税服务。对在银行等托管方设立自由贸易账户开展投资等综合业务的非居民企业,试行托管方提供纳税人基本信息,由托管方主管税务机关集中提供相关网上涉税服务。
八、网上按季申报。享受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的洋山保税港区纳税人,申报方式可由原来的按月申报转变为按季申报,并在申报后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九、网上信用评价。在自贸试验区内率先通过信用信息平台,采集、分析和评价纳税人的信用信息,得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纳税人可通过信用信息平台查询自身的纳税信用级别。税务机关将根据评价结果,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
十、网上服务体验。在自贸试验区内推行网上信息收集,对纳税人需求进行分类采集;推行网上信息推送、根据纳税人需求提供个性化政策推送、风险提示提醒等主动服务;推行网上信息查询,提供网上涉税事项办理进度等查询服务。
过剑飞说,制定“办税一网通”10项措施,主要是基于三个出发点:
一是符合自贸区制度创新特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重要特点是放开市场准入和投资贸易便利化。可以说,10项举措都是围绕着实现这两大特点来制定的。比如,网上自动赋码就是全国首创的税务登记“免审核”,纳税人无需先行到税务机关申请登记,是对传统税务登记方式的历史性突破。
二是顺应税收现代化发展。税务总局提出税收现代化的目标,是要实现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那么自贸试验区的税收现代化是什么?又如何实现呢?“办税一网通”作为现代化的税收服务模式,既是典型代表,也是很好的突破口。需要强调的是,“一网通”并不仅仅是办税渠道的网络化,而是以信息化为依托,对传统的纳税服务、征收管理模式进行改革,为市场主体搭建便捷、优质、高效的现代化税收服务“通道”,倒逼税收治理体系的变革升级和治理能力的强化提高。
三是能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在措施制定过程中,方案数易其稿、备选的措施远远不止十条。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多次来上海实地调研或听取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也高度关注,最关心的就是措施不仅含金量要高,而且要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最终“大浪淘沙”中提炼出来的十条举措,应该说既考虑了短期内自贸试验区试点的实效性,也考虑了长期全国范围推广的可行性。
10项措施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服务最大化。检验服务最大化成不成功的唯一标准是纳税人感到“便捷、优质、高效”,事实上是税务部门的自我加压,也推动我们转变服务理念。十条措施里有一些比较新的关键词。比如,“自主办税”,不但刚刚提到的税务登记证由税务机关自动赋予、办理事项网上覆盖,还要在自贸试验区内推广电商企业电子发票,将受票方由个人消费者扩大到企业单位,同时积极研究探索在自贸试验区集中度和创新性最大的金融保险行业,率先推行电子发票应用。又比如,“区域通办”,就是要打破地域、空间限制,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逐步实现网上、网下区域通办。
二是干预最小化。征管和服务是税务工作的两大核心内容。不回避地说,传统的税收工作模式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征管、轻服务”导致对企业干预较多的情况。目前,上海税务部门正在积极探索征管模式改革,自贸试验区就是最好的“试验田”,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还权还责给纳税人。比如,网上审批备案,对清单内的涉税事项,税务机关不再事先审批,而是由纳税人根据政策自行对照享受,实行“先备后核”。一方面,推动税收工作与国际通用规则接轨,实行备案制;另一方面,最大可能地减少行政干预,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
三是纳税诚信化。自贸试验区税收工作先行先试、权限放开,基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给予纳税人充分信任和自主。那么事中事后如何有效监管?纳税信用体系建设必不可少,网上信用评价就是实实在在的举措,一方面实施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另一方面培育和营造诚信纳税、诚信经营、诚信兴商的氛围。
过剑飞表示,上海市税务部门将贯彻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10项创新举措,全力以赴,扎实工作,让纳税人真正体验到举措带来的便捷、优质、高效。主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执行的“力度”。上海税务部门将集全系统之力,不折不扣执行措施,对遇到的问题困难不回避、不绕行,确保各项措施全面落地,使广大纳税人从中受惠、得益。
二是加快落实的“速度”。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周年在即,我们将紧卡节点,倒排工期,力争尽快将创新措施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三是拓宽创新的“广度”。以10项措施为切入点,进一步发掘税收服务、管理创新的潜力,积极向税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推动税收服务创新从“1.0”版向“2.0”版迈进。
(二)
在7月7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说,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也是上海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承担着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自贸试验区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而非政策优惠;要建设制度高地,而非政策洼地。这一总的指导思想,也是自贸试验区税务监管服务改革创新的指导思想。我们要通过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税收制度,努力形成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统一、高效的营商环境,促进企业贸易投资便利化。
戴海波说,按照这一总的指导思想,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心指导下,上海在税务监管服务制度的改革创新上进行了系列探索,并取得积极进展。今年年初,自贸试验区税务分局正式成立,有力推进了税务征管一体化运作,大大方便了区内企业。上海税务部门还从提升审批质效、优化纳税服务两方面着手,在自贸试验区先后推出了“涉税审批流程再造”、“下放涉税审批权限”、“简化涉税资格认定”等改革举措,试点了“非贸付汇出证事项审批制”、“区域通办”、“网上办税”等便利化措施,并建立了纳税人“黑名单”制度等风险控制、诚信考核体系,确保该放的开放到位、该管的管住管好。这一系列创新措施的试行,提高了企业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市场和企业反响良好,为探索推进税务监管服务制度创新做好了前期准备。
在试点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在自贸试验区正式推出“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的10项创新措施。这些创新措施,进一步接轨国际通行规则,在简政放权、减少干预的同时,依托信息化技术,创新监管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企业贸易运作的便利化水平。作为税务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这些创新措施的推进实施,对于自贸试验区打造税务监管服务的制度高地、深化推进功能拓展具有重要意义,也将为推进全市乃至全国税务监管服务制度改革起到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戴海波说,希望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关心指导下,更好地将制度创新与企业用户体验结合起来,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进一步加快税务监管服务制度创新的推进节奏,适时推出升级版,进一步增强企业运作的便利化体验;更好地将制度创新与接轨国际规则结合起来,在符合税制改革方向和国际惯例的前提下,积极研究完善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发展的税收政策,为建立国际高水平投资和贸易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税制环境;更好地将制度创新与可复制可推广结合起来,尽快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不断拓展改革试点范围,为面上的辐射推广积累经验。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为税务监管服务制度创新的落地实施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戴海波表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把握好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基本定位和核心任务,全力推进各项改革创新,切实建设好、管理好自贸试验区,力争年内形成首批高质量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试验成果,为实现国家战略、推进上海“四个中心”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下载:一张图读懂自贸区办税一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