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一年发展总理点赞 超36项制度可被推广

29.09.2014  07:44

原标题: 上海自贸区一年发展总理点赞 超36项制度可被推广

  东方网9月29日消息:今天,上海自贸区挂牌满一周年。这一年里,上海自贸区成为中国多项制度创新改革的高地和试验田。负面清单、中央和地方推出的投资贸易、金融和服务领域的改革不胜枚举;自贸区内新设企业井喷。在视察时,李克强总理称赞自贸区有大未来。自贸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负面清单、企业信息公示、海关监管和质监等超过36项制度将可在全国或地方复制推广。

   新设企业1.2万余家 超过原保税区前20年总和

  上海自贸区在工商登记改革中,采用“先照后证”的制度,降低了创业创新门槛,自贸区新设企业呈现井喷。

  上海自贸区挂牌当日,首批入驻的25家企业获颁证。而据上海市工商局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中旬,上海自贸区近一年来新设立企业达到1.2万余家,相比于最初获批入驻的25家,暴增了480倍。

  据上海市工商局数据,初步统计,上海自贸区目前已有283个项目落户,共新设企业12266家,超过原上海保税区20年的注册数量。上海自贸区内新设企业注册资本(金)总量超过3400亿元,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就达5200余户。从新设企业行业分布看,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大额注册资本(金)的企业明显增多是当前企业设立的一个显著特点。

  同时,外商投资热情迸发,外资企业1677家,占13.7%。一年来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相比去年增加了十倍,其中90%通过备案方式设立,包括12家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自贸区管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区内跨境人民币业务累计金额达到1760亿元,同比增长了数倍。

  9月28日中国政府网最新消息,国务院又决定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盐业管理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外商在上海自贸区获准进入盐业、海运和高铁等领域。

   负面清单简政放权总理点赞 新版本仍将瘦身

  上海自贸区成立以后,上海市政府推出了第一版本的负面清单。2013版的自贸区负面清单总共190条,当负面清单公布时,一些学者认为,清单的内容过多。

  而今年7月公布的2014版负面清单则从190条减少到了139条,清单长度缩短了26.8%。其中,取消了14条特别管理措施,放宽了19条特别管理措施,并列出了31条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措施。

  “上海自贸区有大未来,上海就有大未来。”9月18-19日,李克强总理视察上海自贸区时这样评价。李克强说,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简政放权,减出来的空间给了市场,赋予企业更多的创业空间,而政府自身增加的是责任,要求有更精细化的管理和更高的工作效率,“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在2014版的负面清单相关文件面前,李克强强调,要继续压缩负面清单,给市场让出更大空间。这意味着2015版负面清单将比2014版“更瘦”。

  在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院长赵晓雷看来,2015版负面清单不仅要注重形式调整,避免负面清单的保留行业及特别管理措施目录太细太长,更要注重功能提升,使其在调整形式后,具备三方面功能:第一,成为以开放型经济体系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第二,促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三,在准入开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与国家主权监管方面寻找均衡,为双边、多边国际经贸谈判提供技术支持。

  不过,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王雪坤9月23日表示,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是国务院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上海市制定的,具有特殊的试点性质,其他地方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不能复制和效仿。

   金融改革引人瞩目 部委和地方举措相继落实

  上海自贸区设立之初,金融改革试点就被赋予了很高的期望。一年回望,自贸区金融改革取得了累累硕果。自贸区的金融创新,主要涉及跨境人民币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4个领域。

  上海自贸区挂牌的当天,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支持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若干政策措施》,明确了资本市场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的5项政策措施。

  2013年12月2日,“央行30条”公布。今年2月18-28日,又连续发布了包括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放开自贸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等5项金融实施细则。

  5月22日,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上海自贸区分账核算业务细则和风险审慎管理细则,为自贸区开展金融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础。央行支持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的七项细则全部出齐,上海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8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指出了上海自贸区五大金融创新关键点:创新有利于风险管理的账户体系;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人民币跨境使用;推动利率市场化体系建设;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制。

  9月15日上海市政府于发布《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被称为33条),打造自贸区乃至上海市场资本高地。

  9月18日,上海自贸区“黄金国际板”挂牌上线,这是自贸区内开通的首个国际板,意味着国内黄金交易市场进一步开放,将增加我国黄金定价权。此外,上海自贸区《信托登记试行办法》已经落地。

   或超36项制度被推广 法规调整扩大对外开放

  形成一批可以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是上海自贸区设立的初衷之一。通过一年来的改革和创新实验,部分措施已经在全国或者地方推广实施。

  上海海关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已分两批在关区内启动17项制度的分类复制推广。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日前表示,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一年来,形成了23项改革举措,这些举措将分三步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据悉,上海自贸区首批可复制、可推广的3项质监创新制度改革:改革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已获得国家级层面的肯定,将在全国推广实施。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施行,这也是自贸区第一批“先试先行”政策中的又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经过前期总结评估,目前自贸试验区已有13个改革事项在全国推广,4个改革事项在全市推广。”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日前表示,包括负面清单、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工商登记先照后证、企业年检改年报公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等等试点,都已在自贸区以外推广。

  此前媒体报道称,上海自贸区今年会推出36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不过,原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9月2日表示,挂牌周年庆的时候,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内容将超出此前市场预期的36项制度,增加的内容集中在制度创新,主要涉及投资、贸易、金融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

  为适应在上海自贸区推进改革和扩大开放的需要,国务院已调整实施了3部法律、20部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文件、6部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