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出炉 满满都是干货

25.11.2016  10:08

原标题:【提示】上海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出炉!满满都是干货

      你心目中未来的上海综合交通是怎么样的?

  据上海发布:市交通委说,“十三五”期间,上海推出了多项重点任务,涵盖了交通枢纽建设、绿色出行、公共交通服务品质等多个方面,具体内容涉及洋山港四期工程、建设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推进区区对接和断头路连通工程、鼓励新能源车发展、完善小客车拥有和使用管理等。快来看部分重点任务的图解:

   上海综合交通发展部分重点任务

   推进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

   1.加快铁路对外通道和铁路枢纽建设。 推进沪通(南通至安亭段和太仓至四团段)铁路建设和浦东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新建沪杭客专三四线(莘庄-上海南站)、沪苏湖、沪乍杭铁路;建设铁路东站,形成虹桥站、上海站、上海南站和上海东站的铁路客运主枢纽格局;建设铁路外高桥集装箱中心站,为海铁联运发展创造条件。

   2.提高公路网络服务能力 ,优化与江、浙两省的道路衔接,加强新城与周边城镇、郊区城镇干线公路建设。整合优化长途客运站布局,推进综合货运枢纽、货运通道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发展上海毗邻区域公路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

   3.推进长三角高等级内河航道网建设 ,推进长湖申线、平申线等长三角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同时,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运量大、能耗小、成本低的优势,大力发展长江内支线运输,扩大上海港的服务范围,更好地满足沿江地区的运输需求。

   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品质

   1.既有轨道交通扩能增效,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增购线路车辆,对信号能力、停车能力、供电系统、车站疏散、车辆基地等进行增能、扩容改造;优化轨道交通运营组织,逐步缩短高峰发车间隔,实现中心城区轨道线路高峰时段行车间隔缩短至3分钟以内;提高轨道交通高峰运能,到2020年中心城轨道交通高峰运能较2015年增加30%左右,缓解轨道交通高峰拥挤。

   2.继续建设和完善轨道交通网络 ,建设多层次轨道交通体系,形成一网多模式(市域线、市区线、局域线)。充分利用现有及规划铁路发展市郊铁路,为郊区和长三角毗邻地区提供快捷服务。持续推进轨道交通网络建设,续建216公里,到2020年,总通车里程约800公里;结合正在编制的新一轮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开展轨道交通13号线西延伸、19号线、20号线、机场快线、嘉闵线、崇明线、21号线、23号线等线路的深化研究和前期工作,适时启动建设。推进新城有轨电车网络构建和项目建设。

   3.优化调整地面公交线网。 构建服务中心城和新城重要客运走廊的公交骨干线网,在具有客流需求和设施条件的客运走廊,推进建设中运量公交系统,建成延安路等中运量公交系统;优化调整区域公交线网,作为轨道交通和公交骨干线网络的延伸和补充;打通微循环,推进“最后一公里”公交线网的布设。强化与轨道交通网络的融合,进一步提高公交线网服务覆盖面,中心城实现轨道交通站点50米内有公交站点衔接,中心城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结合历史风貌保护和既有设施条件,研究开行特色公交线路。

   4.推进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和执法管理。 完善公交专用道设计标准,结合实际需求建设公交专用道,到2020年力争形成500公里公交专用道网络;推进实施信号优先,提升专用道运营效率;加强公交专用道的监管和执法,公交专用道高峰时段平均运营速度达到15-20公里/小时。

   5.加快公交场站的规划和建设。 结合公交运营和新能源公交发展需求,新建、改建公交停保场20余个;启动公交站点标准化改造工程,逐步消除占路首末站;基本完成电子站牌建设,持续实施公交车站“通电亮灯”工程。

   6.完善公共交通票价形成机制。 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企业运营成本和交通供求状况,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服务质量、运输距离及各种公共交通换乘方式等因素,建立多层次差别化价格体系。

   7.进一步提高出租车服务水平。 坚持出租汽车总量控制,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民出行需求,综合考虑里程利用率和市场状况调节出租汽车总量规模。不断优化出租汽车服务,加强电调平台、候客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智能终端应用,提高出租汽车运行效率,有效降低空驶率,满足公众个性化出行需求。探索出租汽车的管理新模式,完善公司化管理,探索多样化的企业和驾驶员风险共担的经营模式。逐步实现经营权期限制。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CPI、社会平均工资、油价等要素相联动的动态调价机制。整治非法客运车辆,营造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8.拓展水上客运服务功能。 完善市内轮渡码头布局,进一步改善船舶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调整三岛航线布局,优化运力结构;继续推进乡镇渡口撤渡建桥工作;继续加强水陆公共交通衔接。

   优化道(公)路网络和功能

   1.完善市域公路网络。 到2020年,公路总里程达到145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行里程超过900公里,普通国省干线通行里程达到1300公里。完善港口、机场集疏运高速公路和市域对外联系高速公路,基本建成高速公路网,实施总长约90公里;加快建设国省干线公路,实施总长约400公里;优化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布局,提高公路建设等级;形成中心城与新城、新城与新城之间的多通道布局;完善与江浙两省多层次通道的对接联通,加快上海出省县乡公路的规划和建设,支持区域一体化协同发展。

   2.完善城市道路网络。 到2020年,城市道路总里程达到5500公里,其中,中心城里程3600公里。继续完善快速路网,实施总长约60公里;增强中心城地面干道设施能力,提高道路交通保障度,实施总长约80公里;增加跨越黄浦江、苏州河通道,加强越江跨河通道路网对接;加强重点地区交通配套,围绕虹桥商务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等重点地区,完善配套路网建设;加快完善城市次支路网,构建道路微循环系统;加快新城路网体系建设,促进区级路网对接。

   3.加快推进区区对接和断头路连通工程。 落实责任主体,形成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区区对接道路和区内断头路改造连通,促进地区融合发展。

   4.加强道路交通组织。 结合路网形态和交通状况,加强单向交通组织管理,规划实施单行道186条,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单行道网络;通过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配时、路口渠化组织等非工程手段,进一步挖掘存量交通设施潜力;实施指路系统优化工程,完善重点功能区、重要交通枢纽等指路标志设置,引导快捷方便出行;加强重大工程施工过程的交通组织管理,加强重大活动、重点区域交通配套保障;根据道路等级和性质,优化道路功能,为公共交通、慢行交通出行提供更好的条件;进一步提升郊区城市化地区的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建立道路拥堵管理市区分工联动的工作机制。

   加快推进绿色交通建设

   1.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 在交通运输部的支持下,设立长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对排放控制区内船舶航行、作业和靠泊期间使用的燃油提出质量要求,积极鼓励船舶、港口作业机械使用LNG、电力等清洁能源,完善船用岸电和LNG加气站等能源供应设施的配套布局。

   2.加强机动车污染治理。 推动实施车辆更高排放标准,同步提升本市油品质量;推动长三角区域机动车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在商务区、滨水区、历史风貌区等特定区域内,探索打造若干绿色交通优先、高污染车辆禁行、具有更高排放标准的低碳交通示范区。

   3.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公交车辆比重;持续扩大出租车、物流配送车、环卫车、租赁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使用比例。落实本市充电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加快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分类、分区推进住宅小区、办公场所、公共服务区域充电设施建设,完善充电设施服务体系和标准规范,组建企业联盟、建设公共服务平台。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发展指导意见,鼓励引导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有序发展,以中心城、新城为重点推进分时租赁网点布局,实现分时租赁网点与公用充电设施网络的深度融合,形成满足超过2万辆分时租赁新能源车充电需求的服务网络。

   4.完善慢行交通设施,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 加强公共交通及公共开发空间周边步行、非机动车通道及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慢行交通通行空间;在居住、商业、商务、文化和创意产业集聚的区域,逐步打造具有舒适宜人的空间环境、设施品质的慢行交通系统。完善交通无障碍设施建设,保障无障碍设施连续、畅通。

   5.大力促进绿色交通装备发展。 充分借鉴吸纳国内外绿色交通发展的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进一步挖掘节能降碳、污染减排的潜力,提高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的能源利用效率,更新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进港口、铁路、航空、轨道交通等场站装备设施节能技术改造。

   进一步加强交通需求管理

   1.完善小客车拥有和使用管理

  (1)坚持并完善车辆拥有控制政策。建立市区号牌小客车新增额度发放规模与交通拥堵指数(道路交通运行情况)、交通环境的联动机制,动态调整额度发放规模;适时调整取得额度所需的条件,从源头上实现小客车的总量调控。

  (2)加大小客车使用管理的政策管控力度。在现有高架高峰限行政策基础上,视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进一步深化研究调整限行时段和范围;通过停车资源供应、停车价格政策等措施,调控小客车使用。

   2.实施差别化停车管理

  (1)加强停车规划调控和设施建设。将停车管理作为交通需求管理的重要手段,适度满足基本停车,从严控制出行停车,形成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道路为补”的停车泊位供给结构,重点支持停车矛盾突出的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及周边公共停车设施、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等公共停车设施建设。

  (2)完善停车管理措施。修订完善本市公共停车设施收费管理规定,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进一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并结合本市动静态交通状况,优化完善停车收费机制,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继续加强道路停车管理,严格控制中心城拥堵区域道路停车场设置范围和规模,加大对违法道路停车的执法力度。鼓励资源挖潜与共享,改进医院、学校、大型活动等临时停车管理;利用小区内部可用空间进行挖潜与改造,对有需求且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住宅小区错时利用周边停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