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法干警共鸣——沿"燃灯者"足迹毅然前行
2015年03月02日 来源:解放日报
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的事迹,引发上海广大政法干警的强烈共鸣。作为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邹碧华崇德尚法,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本市政法干警们表示,他们将用邹碧华精神鼓舞自己,坚定不移推进司法改革,播洒公平正义的阳光。
为司法改革凝心聚力
记者:邹碧华是上海法院司法改革的“操盘手”,面对改革的“硬骨头”,他迎难而上,科学测算,不计毁誉,敢于担当。当前,上海司法改革将全面铺开,政法干警该为司法改革的成功做点什么?
黄祥青(闵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邹碧华是一位尊重司法规律的管理者,从他在长宁法院时主导的立案设施改造、法官办公条件改善,到他在司法改革中力推的统筹兼顾的人员分类改革理念、律师服务平台建设,都体现出对现代司法理念的深刻理解。闵行区法院作为上海司法改革首批试点法院之一,我们一定会坚持司法改革的正确方向,稳妥有序推进改革。譬如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就要坚定朝着“职业化、专业化”的方向迈进。我们通过公平考试、考核,让有能力的年轻人通过考试进入法官员额,也要让那些确实不能胜任审判工作的同志退出法官队伍。这些变动势必触及一些人的利益,对此,我们要加强引导,做好思想工作,确保队伍稳定。司法改革的目标是提高司法能力和裁判水平。当前,我们在探索审委会职能转变,减少个案讨论,注重审判思路的总结,这不仅是去行政化的探索,也是推进司法能力建设的尝试。
谭滨(上海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上海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办公室主任): 几年前,邹碧华在长宁区法院当院长时,我在长宁区检察院当副检察长,与他的工作交流很多。从司法改革这个层面来说,我们参与司法改革制度设计的工作人员,和邹碧华好比是“并肩作战者”。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这个总目标,建立一套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建立一套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管理体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任务艰巨,路途必不平坦,也必然会引发争议、触动利益,背“黑锅”在所难免。
在邹碧华身上,敢啃“硬骨头”的担当精神特别值得我们学习。从二季度开始,检察改革就要进入全市试点,面对许多矛盾和利益,不可能一味迁就,而需要大家共同担当。改革总会带来纠结,比如对于司法权的重新配置,就需要创新思维、打破陈规,邹碧华在此过程中结合审批实际,提出一系列新的理念,包括“用大数据说话”、“打破论资排辈”等做法,都凝聚着智慧与勇气。
冯静(浦东新区法院民二庭审判员): 邹碧华院长用实际行动为身处司法改革浪潮的我们树立了鲜明的旗帜,我们对司法改革的方向和前途充满信心。司法改革赋予了法官更多独立的审判权,但也对法官的专业能力、责任担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商事审判岗位上的法官,自己要勇于迎接工作中的各种挑战,不断精研业务,对审判中的新形势、新问题勤于思考、善于思考。邹碧华精神是一种不计个人得失的精神。司法改革涉及全体法官,受员额限制,会有人面临转岗等选择,虽牵涉个人利益,但我们还是要以邹碧华为榜样,不计较个人得失,努力做好工作,为司法改革出力。
执法者常怀为民之心
记者:邹碧华是一位“有良知的法官”,一生追求公平正义。他冒酷暑到当事人家中化解信访积案,亲笔给70多岁的当事人写感谢信,得知83岁的阿婆因火灾死亡后落泪。作为一名政法干警,如何在工作中体现这种精神?
姜维良(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二支队支队长): 听了邹碧华同志的事迹报告会,感受很深,心痛之余,还感受到一股催人奋进的力量。人民给予邹碧华同志很高的评价,“法官当如邹碧华”,老百姓的口碑是最高的褒奖。作为公安战线的一名基层指挥员,尤其要认真学习邹碧华身上体现出的追求公平正义、敢于担当、公正执法、勇于创新、善于学习等精神。
我们负责的是高发的民生类侵财案件,例如电话诈骗、网络诈骗等,打击起来任重道远。这就需要我们深化执法为民的认识,争取社会的协作支持,创新办案方式。要对付新型犯罪,譬如网络诈骗,我们也要善于学习,争取多破案、快破案。同时,也要善于总结,及时告诉老百姓如何防范犯罪黑手,打防结合。我们将静下心来学习邹碧华身上的正能量,学深学透,立足岗位,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为上海这座特大型城市的安全稳定尽一份力量。
冯静:作为一名审判一线的法官,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正义就是认真办好每件案件,做到办案过程的“素质、良知、敬业、廉洁”。首先,要有过硬的业务素质、扎实的法律功底,这样才有能力准确裁判。其次,要有良知和司法为民之心。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个案子被告败诉了,我本以为当事人会无法接受,但没想到他说看到了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的努力,他相信判决是公正的。法官是法律的诠释者,但在准确诠释的过程中,怀有一颗为民之心,这种裁决就容易被当事人接受。再次,要有一种热爱法律事业的敬业精神。其实在我们周围,也有不少为司法审判殚心竭力的同事,他们的敬业态度是对邹碧华精神的最好纪念和继承。最后,应该坚守廉洁底线。在我审理的案件中有些案件标的额高达几千万,法官如果不能抵御利益的诱惑,就根本谈不上公平正义。
为法治事业奉献进取
记者:在邹碧华身上,体现出忠诚敬业、乐于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高尚品格,这一切源于他有一个法治梦想。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为法治中国建设努力?
黄祥青:邹碧华身上闪亮着许多优良品行,十分令人感佩。他不仅具有丰厚的法律学养,尽显卓越才华;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将渊博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内生成强大的精神动力,实现了知行合一,成为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于法院实际工作的典范。一名法官应当受过良好的通识与专业教育,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人文修养,养成真切的爱民与亲民情怀,精于履行司法裁判职责,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法官当如邹碧华”,说明这种社会期许和法官自我认知在碧华院长身上得以体现。
学习邹碧华,当从我们这些法院管理者开始,心怀法治信仰,尊重司法规律,致力于为每一名法官创造更好的制度与环境,不断增强法官对身份与职责的认知,细心呵护法官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为司法事业长燃明灯。
谭滨:邹碧华为工作废寝忘食,这种奉献精神值得学习。有时候,牺牲自己才能照亮改革的明天,这不仅是领导干部需要的,也是每个检察干警所要发扬的,一个社会就是一部精密的机器,每一个零件的协同配合甚至是牺牲“小我”,才能推进机器的快速运转。司法改革之后,整个社会对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会有更高的要求,邹碧华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