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总结跨行政区划司法改革经验

28.12.2015  19:20
   

12月26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试点一周年暨改革实践与探索研讨会”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举行,对一年来跨行政区划司法改革探索经验进行回顾总结。截至今年11月,按照新的管辖,市检察三分院已受理跨地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民商事案件等137件243人36个犯罪嫌疑单位。

  据介绍,明确由市检察三分院管辖的案件,既具有跨行政区划、流动性强的特点,又与民生密切相关,并且公正性关注度高等特点,适合由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如被告人陈某作为上海磊创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上海新刚物流有限公司、上海靓富储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在与多家单位无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应他人要求,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以上述三家公司名义为全市多个区县50余家单位虚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183份,价税合计7760万余元,税款769万余元。该案经上海港公安局侦查终结后,按职能管辖的规定,移送市检察三分院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致函表示祝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上海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上海市政协副主席高小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