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启新一轮“听庭评议”活动
“我是第一次到法庭旁听,对公诉人把握指控节奏、临场应变发挥印象深刻,点个赞”;“建议公诉人用的语言既要专业也要通俗,让老百姓更容易理解”。在日前(24日)旁听完由公诉人、上海市检察院检察员张军英出庭支持公诉的“巫向前等贪污贿赂案”庭审后,部分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等对公诉人进行评议。这是上海检察机关今年首场“听庭评议”,上海市检察院在评议现场举行了2015年度听庭评议工作推进会,动员部署新一轮全市检察机关听庭评议工作。1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以及全市部分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参加动员。
上海检察机关从2008年开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以及司法专业人员旁听法庭审理,评议公诉人的表现,至今连续开展了8年,“听庭评议”活动已经成为上海检察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透明司法的重要载体和培养优秀公诉人才的长效机制。
参加当天听庭评议活动的1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来自社会各界,他们当庭收到检察机关的案件起诉书、出庭预告表、评分表和评议表,对案件情况作了大致了解,并全程旁听观摩案件的庭审。庭审结束后公诉人向听庭评议人员自我总结法庭情况,听庭评议活动对公诉人出庭表现进行打分并写出评语,与公诉人面对面交流,点评公诉人在法庭上成功与不足,对改进出庭公诉工作提出建议。
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新一轮“听庭评议”活动中,所有的公诉人要主动选取疑难复杂案件或者重大、有影响案件作为评议重点,每人至少有一件常规评议庭;所有检察院每半年组织一次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或者市级优秀公诉人出庭的示范评议庭;对每一个评议庭都要及时反馈评议意见,及时整改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力争做到评议、指导、整改“三结合”。本市检察机关还将探索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评委队伍,邀请资深专家、高校的知名学者等参与,提高评议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化,推动听庭评议工作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