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30.09.2016  18:1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视组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5月13日对上海市财政局进行了巡视,并于2016年5月3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

  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逐项逐条进行梳理分解和研究讨论,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对我局的巡视是对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一致认为巡视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针对性、指导性都很强。局党组决定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要求市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增强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有关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办,定期与各部门沟通联络,形成了协同联动抓整改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亲自主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部门之间定期会商、统筹协调和请示报告等工作机制。近两个月,召开党组会议4次,专题会议5次,对每个整改问题、每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工作及时有效推进。同时,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坚持上下联动开展整改,狠扣时间节点,对整改措施不具体、不及时、不到位的,及时指出纠正,保证了整改不拖不松不偏。

   (三)明确责任分工

  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订了《上海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视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提出了48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部门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围绕解决存在问题,不折不扣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订《中共上海市财政局党组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试行)》,进一步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推动党政融合发展,促进财政中心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市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每季度对党建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并明确下季度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党建工作落实,加强党组抓党建的针对性。

  二是严格落实局领导参加组织生活会要求。结合年度绩效考核,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同步进行履行党建责任制述职,由局领导、党委委员对各基层支部党建情况进行测评和互评,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局领导、部门领导分层次加强对局机关、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特别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指导加强基层工作和基层建设。

  三是开展党建工作季度督查,建立党建工作季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党建工作记录管理和台账登记制度,进一步细化党建工作制度提要,明确工作指标和流程标准,深化党组织活动运转模式,以市局统一组织与各基层支部自行组织相结合安排党组织活动内容,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

  四是认真履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修订完善《上海市财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整合监督资源,梳理防范措施。加强干部任用管理监督,深入市级财政系统开展调研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廉政联络员制度,加强约谈提醒、日常抽查等监督。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抓早抓小,发现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履职、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及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做到治党监督不放松、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治不手软;强化纪律审查,不断提高执纪问责能力水平。严格按照信访办理的程序和手续开展办信工作。根据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和市局系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事项进行监督,对违纪违规情况严加管控。主动研究反映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案件。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将信访查办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组织干部参加业务培训,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强化警示教育,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道德基础,推进财政部门营造“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环境氛围。

   (二)关于课题经费运作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开展核查,明确了“违规问题要坚决按规定处理,无统一规定的问题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予以规范”的整改原则。

  二是对违规发放经费实行清退,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深刻的批评教育,督促各基层单位不折不扣执行市局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提升相关单位课题经费使用管理水平,确保课题经费使用的安全、有效。

  三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修订完善了《上海市财政局课题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完善了对市局重点课题的年度考核,进一步将重点课题成果转化和利用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加强对课题经费投入绩效的全面、完整、科学评估,推进各部门不断提高课题选题的针对性、科学性和课题成果的转化率。

  四是督促、指导注会协会制定本协会的课题管理办法和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明确课题运作流程,对课题经费的管理予以严格规范。

   (三)关于主管的社团监管不够有力的整改情况

  市注会协会停止购买交通卡发放党务工作者工作津贴的做法,并将遵照上级党委统一部署,做到规范发放与管理。相关人员清退在市注会协会领取的车马费。组织清退违规公款旅游的相关费用,并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要求,参加国内外会议及交流活动,在会议及交流期间不安排任何非公务活动,不报销任何非公务费用。参照《上海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发《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内部审核,强化报销规范,确保合规接待。

   (四)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发《关于重申〈上海市财政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办〔2016〕17号),并召开专题会议,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向市局机关各处室、市财政监督局和各直属事业单位重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确保原始凭证与经济业务的一致性。加强付款管理,凡涉及对外单位付款的,一律将款项通过银行转账或以公务卡支付方式付至对方单位。加强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核算准确无误。加强内部稽核,及时纠正会计核算中的偏差。

  三是加强财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建设。进一步教育财务人员树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性,加强对会计凭证合规性审核。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局机关经济活动内部控制规范,强化财务人员间的业务牵制作用。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技能,通过原始凭证了解经济业务的实际情况,正确无误地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五)关于干部管理工作尚有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严格程序执行、细化操作要求,修订完善民主推荐办法,进一步明确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范围,不断提升选人用人工作公认度。深入落实《上海市干部队伍建设2014-2017年行动纲要》,立足财政改革发展实际,进一步提高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将干部选拔使用与锻炼培养充分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和综合素质提升。

  二是进一步严格执行干部管理监督制度。夯实干部监督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细化明确《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等材料的整理归档要求。从严执行《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格比对、审核及处理,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对抽查核实比对结果情况的表述。推进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建设、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加快实现相关证照管理信息化。

  三是进一步夯实干部工作基础材料管理。落实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认真学习、把握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从严把握和细化审核标准,逐人逐份进行审核。按照“三龄两历一身份”分类建立审核清单,逐一核对清单列表中的材料归类分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措施。在核定过程中,对认定材料从时间、材料名称、存在问题、补充说明、组织意见等方面进行规范,力求填写到位。从严把握人事档案材料制作和审核要求,严格落实补档材料的“四要素”,不断提高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完善档案数字化管理,逐年开展集中整理和归档工作,把平时归档与定期理档有机结合。

   三、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增强责任意识,落实“两个责任

  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履行“一岗双责”,担责守职、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整改落实

  对完成整改的问题,我局将常抓不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着眼治本、注重预防,针对薄弱环节,加强制度建设,使巡视中发现的各项问题得到长期彻底的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改革发展

  我局将以巡视整改为契机,通过不断学习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担责任,自觉把改革创新工作与党的要求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工作的成效作为推动财政改革的良好契机和强大动力,全面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促进财政创新发展走上新的更高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联系方式:021—54679568转2203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2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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