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召开《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研究工作会议
6月8日,市局召开《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研究课题工作小组会议。会议听取了并行研究的两个课题组对《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研究情况汇报,研究了下步工作。市民政局副局长、修订研究工作小组组长李政提出要求。课题组成员市人大内司委办公室主任余志强、市政府法制办社会法规处处长管丽娟等参加会议并作指导。市立法研究所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修订研究是落实去年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将研究成果及其相关政策上升为法制,促进街道办事处转变职能,推进“三项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按照市委、市人大的总体要求,市民政局采取法学与社会学两个领域并行研究的方法开展修订研究,对拓展研究视野,丰富研究内涵,达到相互借鉴和融合,提高研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李政指出,条例的修订研究虽然是与落实“一号课题”成果的衔接,但难度还是很高的。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开展条例修订研究,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社会管理的需要问题。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主要领导以及基层对条例的修订工作充满期待。阶段性研究及其进展超出了预期,我们对修订研究充满信心。
李政要求,条例的修订研究既要立足当前,坚持问题导向;也要着眼长远,适度超前。要研究大背景下的街道办事处建设,要把握中央最近一段时期以来对基层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研究基层协商民主、自治民主的制度管理,要注重研究街道办事处与居民委员会的关系,要注意与上位法与相关文件规定的统一。还要注重收集和吸取全国兄弟省市在街道办事处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和经验。调研范围要具有代表性和覆盖面,既要有中心城区也要有郊区。研究内容要注意把握上下层级、横向关系之间的定位,要在有利于提升街道办事处的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定好位。修订研究要注重街道办事处的建设问题,运用法制方式保障街道办事处的人力、财力和相关资源。要研究怎样赋权、赋责、赋能。做到深入基层“下接地气”,“上接天线”把好方向,“下接地气”。
按照市人大提出的10月底要对研究成果达成初步共识,7月中旬听取阶段性研究成果汇报的两个时间节点要求,会议要求两个研究组加快研究进度,在7月底前提出研究报告和修订草案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