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4年年会顺利召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对接上海法治建设发展进程,进一步探索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近日,“依法治国方略与法学教育改革”主题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召开。会议由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政法学院共同承办。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先生,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周仲飞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顾肖荣教授,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王立民教授和上海市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的代表以及来自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宁波大学教务处、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等兄弟院校的33位专家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在开幕式上,何勤华代表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致开幕辞,隆重介绍了前来参加此次会议的领导和专家,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感谢。周仲飞代表上海政法学院对与会专家表示欢迎,并介绍了上海政法学院在本科教学方面所进行的改革和探索。他希望各法学院校在遵循法学教育规律的基础上,能够突出各校人才培养特色,避免同质化培养。施基雄代表上海市法学会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学教育具有直接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法学教育不仅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和输送法治队伍,而且更能直接营造和培育整个社会环境所需要的法治氛围和意识。高等院校法学教育工作者肩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使命,希望各高校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聚焦法学教育的深层次问题,培养高素质、跨学科的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回答和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成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实践者和推动者,为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实施和深入推进积极地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一阶段的研讨由上海市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上海海关学院院长肖建国教授主持。上海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院长王丽华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原法学院院长李力教授、宁波大学教务处处长李学兰教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政辉教授分别进行了主题发言,介绍了各自学校在法学人才培养方面的特色和优势,也谈到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在人才培养方面进一步的规划。其中宁波大学的“平台+模块”大类培养模式改革和浙江财经大学的“非诉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引起了与会专家的关注和热烈讨论。
第二阶段的研讨由华东政法大学王立民教授主持。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马英娟教授、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刘民教授、上海商学院文法学院院长刘建民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冰教授、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唐波教授分别进行了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学校在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法学师资队伍国际化交流、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改革、课程国际化建设、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以及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建设等方面的经验。
最后,何勤华作总结性发言,对此次盛会形成的丰硕成果表示肯定。他强调,我们要对法学教育每年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时刻保持关注,紧跟中央政策文件和发展建设新动作,保持与法学相关的敏感度,寻找发展机会。各法学院校要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法学教育改革,从学校实际情况出发,形成分类进步、错位竞争的发展格局,培养卓越法律人才,为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实施贡献力量。(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