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廖颖同志为上海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的公示

16.09.2015  09:27

经个人申请和部门推荐,上海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议,推荐我校廖颖同志为上海市档案系统先进个人候选对象。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对候选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向上海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上海市仙霞路326路(邮编:200336)

联系电话:62086242

联 系 人:徐建锋

 

上海市档案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