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档案局研究起草《上海市“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23.11.2018  20:33

10月30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发布《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及其三个配套制度,其中包括由上海市档案局研究起草的《上海市“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档案局副局长邢建榕出席发布会并介绍相关情况。

      《暂行办法》是上海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的具体配套行政规范性文件之一,纳入上海市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的“1+X”制度规范体系,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的发布对规范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电子档案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同时对推进上海党政机关开展政务活动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暂行办法》共六章二十五条,包括总则、收集与采集、归档与整理、保存与利用、移交与接收以及附则。目前,上海市档案局正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积极组织起草地方性标准《上海市“一网通办”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技术规范》,为“一网通办”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及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政务服务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提供技术规范。

(忻思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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