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公告
04.01.2017 23:01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新闻出版局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评估。经研究决定,现宣布下列7件规范性文件失效:
1.《关于重申引进版图书须专项报批的通知》(1999年)
2.《关于重申出版计划管理规定的通知》(2000年)
3.《关于促进印刷企业承接境外印刷业务及进一步规范承接手续的通知》(2003年)
4.上海市著作权合同备案办法(2006年)
5.《关于加强对承接境外印刷业务的监管、促进境外印刷业务健康发展的通知》(2007年)
6.《上海市报刊主管单位审读工作实施办法》(2007年)
7.《上海市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2016年12月26日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04.01.2017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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