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强调:外籍人员子女招收政策没有发生变化

25.10.2016  18:03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10月24日报道:今天,一则关于“上海市国际课程政策最新动态”的消息在朋友圈及各种教育类公众号上热传,消息称涉外民办学校存在提前招生、引进教材不合规等诸多违规问题。上海市教委新闻办今晚发布回应,该文章对本市民办义务教育工作存在曲解。

  据悉,针对“上海市国际课程政策最新动态”一文中提到的国际课程学校存在违规提前招生的情况,市教委强调民办学校招收各类学生,均应按照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程序进行,学校要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但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同时,对于消息中提到的“暂停涉外民办学校的审批”等民办学校整顿措施,市教委强调,按照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有关规定,外资可依法申请与本地教育机构合作举办幼儿园、高中,但不得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此外,文章中还指出,上海将“加强对拟设立学校的课程审核”、“禁止国际课程的整建制引入”、“在民办学校课程设置的三个板块中间,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和基础型课程,基础型课程不能改变,要有红线意识”等。对此,市教委表示,《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设置由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国家实行教科书审定制度。

  上海市教委还强调,上海中小学有四种办学形态,分别为公办、民办、中外合作(仅限高中)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仅可招收境外学生)。本市外籍人员子女招收政策保持稳定,没有发生变化,境外学生可申请入读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公、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