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按期完成取缔“十小”项目工作任务

17.01.2017  23:01

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上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2016年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水务局组织各区政府对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10个类别生产项目开展排查,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属于淘汰类且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坚决取缔。同时根据有关产业政策、本市和各区水环境质量达标及监管要求,还加大工作力度,关停调整了一批影响水环境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