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视组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5月25日对市国资委进行了巡视,同时合并巡视了市国资委党委,并于2015年7月1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紧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把落实整改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明确把落实整改工作列入当前国资两委主要议事议程,要求班子全体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 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增强落实整改的自觉性。同时,结合开展领导班子“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严以律己”专题学习 中,重点安排有整改任务的两委领导,结合工作落实情况谈认识、谈体会,切实做到“三个严守”: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市委落 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上来;严守“三个有利于”标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关键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高度自觉上来; 三是严守抓好班子和带好队伍原则,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市委巡视组整改的意见要求上来,确保了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 增强落实整改的有效性。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有关整改工作党委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对涉及职责范围的整改工作负主责的要求,成立了以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资 委党委书记、主任徐逸波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马坚泓、副主任胡宏伟、市纪委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组长吴红伟、党委秘书长程巍、党委副巡视员卓振宁为成员的市国资 委巡视整改工作小组,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骨干,集中一段时间,重点推进和落实巡视整改工作。
三是注重压力传递,增强落实整改的责任性。研究制定 了针对巡视问题的《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将巡视反馈的15个问题4条意见建议,分解成19项整改事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配合处室以及整改目 标、要求和时限,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原则,确保每一项整改工作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
二、紧紧抓住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个别下属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一是立即纠正违规行为,严格按照规定收回资金,今后将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按照工会经费“三个一块”原则,即行政拨付一块、上级工会资助一块、会员会费留用一块,遵守拨付程序,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会活动经费开支,防止发生违规开支项目。
2.关于海外资产监管较弱问题
在深入调研和分析研判的基础上,以源头防范、注重长效、明确责任为原则,以境外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境外投资管理为重点,以“全履盖、全流程、全方位”为 目标,制定加强系统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管整改工作方案。制发《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上海市国资委对境外国有资 产监管检查制度》。同时,建立定期情况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苗头性、趋势性和典型性问题的梳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通报警示。加强对境外投资估值、境外资金 集中管理、境外汇率风险管理、境外管理专业人才培养等共性问题的研究,逐步形成相关制度安排。12月底前,企业集团完成境外资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和备案工 作,市国资委将组织抽查。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一是针对存在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已将相关物品追回入库,并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登记入账,今后将严格执行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清理外部董事兼职,市国资委党委会免去相关人员的外部董事职务。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
1.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
2015年8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制发《市国资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共50条),分别明确各级党委落 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12月将组织对执行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2.关于系统内企业集团外部董事、监事配备不足问题
进一步拓展人选来源和渠道,加强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拟选聘符合条件的市管企业退休领导人员作为外部董事,重点从产业类、金融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领导人员中征询合适人选,通过资质认定,扩充外部董事人才库。积极探索建立专职外部董事制度。
3.关于对系统内企业纪委书记兼职清理不到位问题
2015年5月以来,启动或完成10家单位纪委书记兼职清理工作。其中,7家单位清理完毕;1家已有调整计划;2家单位因人数较少,分别设兼职的纪检组长和党支部纪检委员,不单独配备纪委书记。
(四)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
一是针对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够严格规范的问题,修订制发《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决策制度与规则》,从党委会主要内容、决策原则、议事规则、工作程序、会议 纪律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制发了《市国资委机关调研员、副调研员晋升工作操作暂行办法》,明确扩大会议和谈话推荐范围。针对可能出现的推荐票数接近等情 况,建立差额考察和二次推荐制度。二是关于国资委机关政事不分、人员混岗问题,制定了《国资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政事分开”总体工作方案》,明确“问题导 向、稳妥审慎、深化提高”工作原则和时间表,7月份启动工作方案,年底前解决政事混岗问题;2016年,形成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新“三定”方案,按照 “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的原则,稳妥解决人员混岗问题。
(五)针对巡视组提出意见建议方面
针对巡视组提出的“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 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大责任问责的力度;认真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提高查信办案的质量;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事业单位资产、资金的监管;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好政事混岗问题”等四点意见建议,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分别采取了相应措施。
一是制定并实施《关于在市国资委机关处级 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计划》,结合“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三个专题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机关干部存在的作 风、能力等问题。制发了《市国资委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 责”的具体内涵和工作要求。
二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抓早抓小。落实中央纪委“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建立健全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企业 领导、纪委书记谈话函询制度,及时提醒并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和问责,增强警示威慑,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加 强责任追究,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加大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追究力度。规范办信查案工作程序,加大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分析 研判、查办案件以上级纪检监察组织领导为主、违纪行为处理把关、办案力量整合、办信查案考评等五项工作机制,规范查信办案工作流程。
三是从 2016年起,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根据政事分开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加强财政资金预算管理和对事业单位的资 产、资金监管。严格执行《上海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意见》,确保实现国资保值增值目标。
四是认真执行《市国资委机关调研员、副调研员晋升工作操作暂行办法》,扩大会议和谈话推荐范围,根据需要,实施差额考察和二次推荐制度。落实《国资委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政事分开”总体工作方案》,妥善解决政事不分、政事混岗问题。
下一步,市国资委党委、市国资委将进一步按照市委和市委巡视办的要求,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推动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和创新发展取得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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