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

30.01.2015  12:0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策部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上海市从2014年3月1日起全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总体来看,实施情况良好,平稳有序,风险可控。据统计,从2014年3月1日到12月底,全市共批准单独夫妻再生育申请1.66万例。从新政实施情况来看,与最初的预期相符合,预计今后3-5内全市每年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的数量在2万例左右。单独夫妻再生育申请情况分析如下:

  1、再生育申请月度分布。据统计,2014年3月1日-12月31日,全市共批准单独夫妻再生育申请16639例,其中3月1894例,4月2483例,5月1798例,6月1701例,7月1669例,8月1410例,9月1422例,10月1450,11月1322,12月1490。

  2、户籍所在地。从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妻户籍所在地来看,双方均为上海市户籍的有10951例,占65.8%;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非上海市户籍(两地婚姻)的有5461例,占32.8%。此外,还有少量对象一方为上海市户籍、另一方为港澳台或外籍。

  3、年龄分布。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妻中,女方平均年龄为32.8岁。从年龄分布来看,30岁以下的占18.27%;30-34岁占55.95%;35-39岁占24.33%;40-44岁占1. 39%,45岁及以上的占0.06%。年龄越大,申请数量越少。

  4、受教育程度。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妻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硕士及以上的女性为14.04%,男性为19.96%;大学本科的女性为37.63%,男性为36.19%;大专或高职的女性为19.16%,男性为14.68%;高中或中专的女性为10.33%,男性为10.22%;初中及以下的女性为6.22%,男性为5.12%。

  5、婚姻状况。申请再生育的单独夫妻中,男女双方均为初婚的14429例,占86.9%;再婚夫妻1364例,占8.2%,其中:女方初婚、男方再婚的424例,占2.5%;女方再婚、男方初婚的250例,占1.5%;男女双方均为再婚的690例,占4.2%;此外复婚804例,占4.8%。

  6、生育第一个孩子时的年龄。男女双方均为初婚的单独夫妻再生育申请对象中,女方生育第一个孩子时的年龄平均为27.2岁,第一个孩子的年龄平均为5.5岁。

  总的来看,全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符合预期。根据历年来本市再生育申请和实际出生情况来看,实际出生的数量要少于申请数量,因此,按照目前本市产科儿科医疗资源、教育资源、生育保险基金等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的配置情况,可以说有能力应对由于单独两孩政策实施而带来的新增加出生人口对社会公共服务的需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本市将密切关注全市人口出生变动情况,加强出生人口监测,进一步协调做好产科儿科、教育等资源配置工作,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随着人口形势发展变化,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有利于改善家庭结构,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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