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用新版“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备案管理系统”
10.04.2017 21:52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海关总署今年1月发布的《出版物进口备案管理办法》,出版物进口实行“通关函”制度,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在进口图书前应向省级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进口备案手续。为确保《出版物进口备案管理办法》在本市的实施,市新闻出版局在原“上海市出版物进口备案平台”的基础上,新增出版物进口书目备案信息在线审读和通关信息功能,新系统自3月15日上线以来运行基本平稳。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10.04.2017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