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诉王茁劳动争议案开庭 证监会罚单成新证据
东方网12月24日消息:据《劳动报》报道,上海家化与原总经理王茁的劳动争议案昨天在虹口区法院开庭审理。庭上,原被告双方就王茁担任总经理期间是否涉嫌违法关联交易、私设私分小金库、对内控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负有责任等问题展开辩论。上海家化在法庭上提交了最新收到的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作为证据。
今年6月4日,王茁向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及上海家化支付其工资72660元。同年8月4日,虹口劳动仲裁委做出裁决,双方恢复劳动关系,上海家化支付王茁工资42355.17元。上海家化不服仲裁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不恢复劳动关系;无需支付工;并由王茁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在法庭上,上海家化辩护律师提出,王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规、渎职行为,所以经董事会决定,解除劳动关系。原告称,上海家化退管会在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间与沪江日化发生采购销售、资金拆借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达3000万元,但这些信息没有及时披露。因此,会计师事务所认定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否定意见,中国证监会也因此立案稽查。2014年,家化审计部门对退管会资金往来进行审计发现,关联交易背后存在一个“小金库”。原告称,有证据表明王茁参与私分“小金库”,属于严重违纪,并且在问题曝光之后反而阻挠相关调查,有失职行为,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故原告认为与王茁解除劳动关系于法有据。
对此,王茁方代理律师提出三点辩护意见:其一,发生关联交易的五年间,王茁只有7个多月担任总经理,不负主要责任。其二,如果说王茁对内控缺陷负有领导责任,而直接负责此事的审计部门却无人受罚,属不公平对待。其三,今年初,董事会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3月发布的年报也未见任何异常,到5月份忽然变脸,属于出尔反尔。
庭上,作为证明王茁“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证据之一,上海家化出具了证监会处罚通知,称“对上海家化予以警告处分,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上海家化原董事长葛文耀予以警告,处15万元罚款;原总经理王茁予以警告,处3万元罚款。”昨晚,上海家化对该通知进行了公告,证监会的处罚对上海家化和沪江日化构成关联关系确认,上海家化未对关联交易予以披露,该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因此对上海家化、葛文耀、王茁等17名负责人员处以警告和数额不等的罚金。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表示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进行调解,但王茁坚持他的调解方案是恢复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