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推进会召开

28.04.2021  17:22

  全力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全面激发基层工会活力,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组织体系。市总工会4月28日召开上海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推进会,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激发基层活力的工作意见》,细化20条具体措施,明确力争通过3年推动全市基层工会组织超过5万个,工会会员超过700万;非公企业工会动态组建率不低于85%,百人以上企业建会率不低于90%;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会组织基本覆盖;实现新型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群体服务覆盖超过100万人;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国有企业普遍签订集体合同;推动百人以上已建会非公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合同签订动态率保持在90%以上;统筹建好、用好、管好1000个示范性服务职工阵地,构建形成党建引领下上海工会工作新格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莫负春出席会议并指出,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重大意义,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是深化群团改革、增强“三性”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现实需要,是新形势下维护职工队伍团结稳定的实践要求。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各级工会要明确方向,着力扩大工会组织有效覆盖,坚持属地原则,织密工会组织网络,坚持创新建会方式,壮大工会会员队伍,坚持赋能基层工会,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坚持建会与服务同步,增强工会吸引力凝聚力。要狠抓落实,坚持党建引领,加强党对工会组织建设的领导,加强与政府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加强监督,加强研判、改进作风,把加强工会组织体系建设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与“我为职工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据悉,下发的《工作意见》就上海工会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六大创新突破:

  ——明确上海工会组织体系的架构。首次在文件中提出“大三级”工会和“小三级”工会的定义、架构和相应的组织功能。对应党的组织机构设置及上海产业布局,以“大三级”工会组织为骨干,“小三级”工会组织为重点,“大三级”“小三级”工会组织有机衔接,区域与产业互为补充,形成全域覆盖、重点突出的工会组织体系。

  “大三级”工会为市总工会——区局、产业(集团)工会——街镇总工会构成的工会组织体系。“小三级”工会是以基层工会为基础,以区域性“小二级”工会为重点,以行业性“小二级”为链接,在街镇形成“点—圈(线)—面”全域覆盖的“小三级”工会组织体系。

  区域性“小二级”工会一般对应党建片区、社会治理网格、园区、商圈、楼宇、创业孵化基地、科技创新基地等建立;行业性“小二”工会一般根据产业聚集度高,相近或相同行业趋于集中的实际建立。

  ——强调产业(集团)、委局(系统)工会的社会责任。国企工会、机关事业单位工会要督促行政把劳务派遣和项目外包单位是否建立工会作为企业合作的准入条件,促进劳务派遣和项目外包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对于暂不具备条件建立工会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工会要吸纳劳务派遣工直接加入本单位工会。依托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合作、园区投资运营等渠道,大力支持地区工会按照属地原则,推进各类合作、入驻企业做好建会、入会及服务各项工作。

  ——聚焦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区、街镇总工会要推进新业态企业建会和职工入会,特别加强相关行业性“小二级”工会的组建。通过“在地服务”覆盖发展会员、个体入会推动建会,广泛组织新型就业群体、灵活就业群体职工加入工会。

  ——健全网上工会工作机制。以会员实名制为基础,依托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线上线下结合持续做好网上入会等工作,打造上海工会会员电子证照库,形成上海工会管理与服务统一入口。

  ——保证“小二级”工会有人、有经费办事。按照30-50个工会组织或2000-3000名职工的标准配备1名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应全部用于街镇“小二级”及以下基层工会组织。区总工会、街镇总工会要确保“小二级”工会有经费办事,采取基本工作经费和工会工作项目经费相结合的方式,将其纳入一级工会经费预算单位,当年度经费不足时可将历年经费结余用于“小二级”工会经费补贴。

  ——建立工会工作评估体系。建立由会员评价、工会自查、上级抽查和第三方评审构成的工会工作评估体系。将会员数、建会率、经费拨缴率和足额率、集体合同签订率等核心要素纳入考核指标,自下而上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工作。把评估结果作为党建工作考核、工会干部推荐、政府联席会议、人大政协提案意见建议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估结果要有反馈、整改措施,形成工作闭环。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黄红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