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去上海创办文化创意企业?文创50条告诉你

16.12.2017  17:59

  东方网记者包永婷12月15日报道:12月14日,上海发布《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文创50条)。今天下午,上海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新出台的文创50条相关情况。为了吸引更多文创企业参与上海文创产业的创新发展,上海营造良好营商政策环境,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积极支持企业发展。

  上海文创市场建设:欢迎合格的市场主体来参与

  在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环节,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朱咏雷表示,“文创50条”一共四部分,第三部分是讲构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针对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提出了七方面的任务,其中一个是增强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做强做优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市场主体的培育力度。也就是说,上海的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新发展,欢迎各类合格的市场主体都来参与,不管是上海的还是外省市的,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企业,是民企还是国企,只要是合格的市场主体,符合我国相关的制度法规,都可以来参与上海文创市场的建设。

  加快金融服务体系的创新,发挥产业基金撬动放大效益,构建文创投融资体系,充分利用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朱咏雷透露,这是我们推进市场体系构建的一项重点工作。上海目前正在推进两个大的基金,一个是上海文化双创投资母基金,还有一个是众园源新媒体投资母基金,这两个母基金都是政府主导,我们政府都出了引导性的基金,社会方方面面资本都有比较大的投入。其中,文化双创母基金第一期20亿已经开始启动了,众源新媒体投资母基金第一期30亿也启动了。这两个基金运作方式都不是政府亲自管理,都是委托非常有经验的市场化基金管理公司运作,我们非常欢迎各类合格的市场主体利用这些基金。

  支持文创产业发展:充分释放存量土地资源的潜力

  文化创意产业利用存量房屋、土地时,都会非常关注建筑的历史和城市的风貌,不仅有利于传承城市的历史文脉,又能促进城市的有机更新。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岑福康表示,应该积极支持。在支持的过程中,一方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支持政策,另一方面结合上海实际,又做了细化和扩展。

  岑福康介绍,首先在主体和用地类型方面我们做了拓展。一方面我们支持原权利人利用存量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另一方面,也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和原权利人合作,兴办文创产业。同时,明确可以利用工业用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可不变更。

  其次在供地方式方面,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连续经营一年以上,如果是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公益性项目,可以继续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如果是营利性的文化项目,可以按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而在用地成本方面,一方面考虑支持初创型的文创企业,减轻创新创业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考虑支持成规模的企业把更多的资金用到主体产业发展当中去。岑福康表示,我们特别明确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利用存量土地,土地价款可以分期缴纳,缴纳期限可以放宽到两年,减轻文创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合理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编制发布《政策汇编

  市税务局巡视员胡兰芳表示,作为税务部门,为进一步帮助文创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税收政策,我们还专门编制了《文化创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简称《政策汇编》)。目前《政策汇编》已经在我们网站上登载了,大家可以对有关的政策进行查看。

  据介绍,《政策汇编》从三个部分列举了40多项优惠政策,第一部分是共性税收优惠,第二部分是分产业税收优惠,第三部分是对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标准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事项认定说明。通过编制发布《政策汇编》,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促进税收优惠落地。

  将进一步加强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上海“文创50条”中关于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提出进一步发挥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功能,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文创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市财政局副局长金为民透露,下一步,上海市财政局将继续根据国家和本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切实降低包括文创领域在内的各类企业的成本,为巩固和提升文化创意产业能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