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墓现“到期潮”?民政局:使用年限70年远未到期 未来或将微调

05.04.2016  22:33


按照上海的公墓管理办法2010修订版十九条第一款,上海的墓穴最长使用期限不超过70年,这意味着上海市民买的墓穴,可以按照70年这个概念来使用。


目前,全市所有经营性公墓都统一使用的墓穴购销合同,也明确写到,墓穴使用期限为70年以内。


1992年民政部规定,墓地和骨灰存放格位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各地可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地方法规。上海参照了大房产的期限,将期限定为70年,而北京等地则采用了20年为一个周期,因此最近遇到了到期潮。


不过,墓地资源终究有限。对于使用期限比较长的一些城市,也有专家提出值得商榷。上海市民政局表示,对于墓地70年使用年限以及之后如何处理,目前法规还未涉及,但并不代表以后不会有变化。


据悉,上海推广小型墓和生态节地葬十年来,生态节地葬已占全年墓穴销售的逾41%。


(看看新闻网记者:李怡 编辑:余寒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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