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注意!年底前这些事抓紧办!事关切身利益!

04.12.2020  05:32
2020 12/04 05:00 分享 返回

  临近年底,上海人注意!

  一些有时效的事情快到截止时间了

  需要抓紧时间办理

  年休假、年终奖……

  这些事项事关切身权益

  赶紧往下看

   年假一般要当年休完

   未休年假或可换取工资报酬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明确↓↓

  ■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温馨提醒

  一般来说,年假应在当年休完。但用人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手头还有年休假的小伙伴们可要抓紧使用啦!

本文来源:劳动报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