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批发市场专售"假名牌" 只找"洋冲头"下手
批发市场上,一些“假名牌”摇身变换花样,欺骗来华旅游的国外游客。上海一广场通过内外勾结、定点购物等形式,对这部分不太熟悉商品质量的国外游客“下手”,违法销售千余件假冒名牌箱包、鞋子、首饰,没想到被公安机关执法人员逮个正着。日前,上海三中院 (铁路中院) 判决了一系列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起诉指控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涉案当事人全部是本市某韩城服饰礼品广场内店铺实际经营人。
2014年9月,公安机关接报称,本市某韩城服饰礼品广场2f-22a店铺内有涉嫌销售假冒名牌首饰,遂立即组织人手,对店家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查获待销售的标有“Chanel”(香奈儿)、“Cartier”(卡地亚)、“Hermes”(爱马仕)、“Bvlgari”(宝格丽)注册商标的手镯、戒指、项链等商品共计497件。执法人员发现这些首饰从用料、做工到款式等都较为粗糙,且销售价格也较正规商品低廉许多,当场对这家店铺实际经营人夏某采取强制措施,并没收涉案涉嫌假冒名牌的首饰进行扣押处理。
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涉案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中412件在市场上有对应型号销售,经鉴定市场(零售) 中间价为人民币10.709.429元。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所辖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根据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起诉认定,被告人夏某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且待销售商品金额、数额巨大,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韩城服饰礼品广场进行了系统排摸,发现整个广场有多家店铺涉嫌销售假冒名牌商品,且店铺经营者大多通过暗格、暗门等方式隔离存储上述箱包以逃避检查,广场内的店主英文水平都不错,大都将这些假冒名牌商品推销给前来旅游的国外游客,他们不知道中国有山寨商品,认为只要是在商场、商店买的东西都是真的。此外,这些店主偶尔也会推销一些商品给一些贪图便宜的人,公安机关通过直接检查、批量查封、张贴告示要求店主自行投案等方法,陆陆续续查获多家店铺总计达千余件涉假商品。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上海三中院对多起涉及韩城广场的这类案件进行了审理。其中,韩城服饰礼品广场店主黄某、何某、孙某、李某等,在未经相关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进假冒“LV”(路易威登)、“Chanel”(香奈儿)、“Prada”(普拉达) 等注册商标的箱包等商品,对外进行销售。经相关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及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海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黄某被查获的667件商品中有641件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市场 (零售 ) 中 间价合计人民币3.317.910元;何某被查获的248个箱包中有92个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市场 (零售) 中间价合计人民币745.990元;孙某被查获的145个箱包中有133个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市场 (零售) 中间价合计人民币1.064.350元;李某被查获的82个箱包中有58个箱包有相同或近似型号的被侵权商品,市场 (零售) 中间价合计人民币466.000元。以上四人所查获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共计924件,市场(零售) 中间价合计人民币5.594.250元。
上海三中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何某、孙某和李某在没有取得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然予以销售,且待销售商品金额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应予处罚。目前,除以上四人所涉案件已经审理终结外,另外还有一批相关案件仍在继续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