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路亟需"上户口" 没人管弄堂无奈走上自治路
长宁区程家桥街道辖区的虹桥路2222弄,是一条在地图上呈现“L”形的小弄堂,弄堂的一个出口在虹桥路上,另一个出口在虹梅路上。这条弄堂涉及5个小区、4家餐饮店、1家单位、1所学校。当初,大家为了通行方便,在各自宗地红线的基础上退一步,“让”出了这条宽约10来米的公共通道。因此,在宗地规划图上,寻不到这条弄堂的踪迹。
既非市政道路,也不算街坊道路,市政、交警谁都管不上,“2222弄”就此陷入尴尬:随着有车族增加、周边地铁站点开通,弄堂成了大家的免费停车场,乱象丛生,严重妨碍了居民日常出行。没人管的小弄堂就这样被逼上了自治之路。在街道、居民区党支部牵头下,由沿线小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单位、学校共同组建了南龚议事会,大家在这个平台上自主协商,解决问题。经过一年多努力,今年7月起,弄堂正式实施第三方管理,明确收费标准,秩序井然。
从“各扫门前雪”到统一管理
曾经,小弄堂内每天准时上演“泊车潮汐”。早上9点,周边单位、商务楼的白领来此停车,还有大量换乘轨交的接驳车也会“挤”进来;晚上7点,弄堂两头的王朝、名豪两家大饭店也招呼客人来此停车。“反正免费,又不必担心交警来贴单子,车停得‘蔚为壮观’。”小弄堂所属的南龚居民区党支部书记赵均荣这样描述:弄堂两边停满了车,很多车一半骑在人行道上,一半在人行道下,还有的找个空隙,车头“挤”了进去,半个车身斜在路当中。为了争车位,弄堂里吵架声不断。
“涉及公共安全,政府管定了。”程家桥街道先迈了一步,在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弄堂的权属、停车情况、居民意见等展开摸底调查。调查发现,弄堂大部分土地权属为沿线各小区及单位所有。弄内高峰时段停放车辆270余部,其中80%为外来车辆,50%以上是地铁接驳车辆。对于停车管理,不同小区的居民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大家应该按权属划分,各管一段,但更多居民提出了异议。
这个时候,如果政府“一言堂”,会适得其反。“应该让大家到同一个平台上自己协商”,于是街道适时退后一步,由居民区党组织牵头,召集各小区业委会、物业、单位、学校、社区民警成立了南龚议事会。街道邀请社区签约单位瑞富律师事务所作为议事会顾问,随时解答项目推进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街道也主动表态:增设弄内路灯、探头等设施由街道全权负责。几次会议下来,大家统一了意见:不能各扫门前雪,弄堂需要统一管理。
从“争当老大”到委托第三方
谁来管,怎么管?一开始,各小区的物业争当“老大”,但经过成本测算,他们纷纷退出。微利而责任大,大家就不愿干了。
在街道联络下,区属国企新虹桥公司接下了这个“烫手山芋”。经过所有小区2/3以上业主同意,将弄堂委托给新虹桥下属的龙柏公司进行管理。公司表示将对弄堂进行功能性改造投资、更新和维护,并实施日常收费管理。各方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管理期限为10年,在收费年限内,在优先满足沿线小区单位、业主停车所需的同时,可面向社会提供停车服务。
经过多方长时间协商,管理方案也最终敲定:以“安全为主、停车为辅”为原则,实施单边停车,划出车位,保障车辆双向交会通行及消防等特种车辆顺畅通行;在虹桥路和虹梅路两头出入口增设收费岗亭、安装道闸、智能停车管理收费系统和监控设施、铺设减速带、设禁停标牌和收费标牌等;组织志愿者在停车高峰时段加强巡逻劝导。议事会将该方案张贴公告,各小区相继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最终得以通过。
从“各说各话”到自主协商
如今走进弄堂,路面平整,地上划出了共80多个经编号的停车位,所有车辆齐刷刷停靠道路左侧,右边的人行道上,一排固定横桩防止车辆随意停靠;弄堂两头的道闸、收费系统,弄堂内的探头和路灯,还有穿着橙色背心的管理人员。“这条路算是像样了。”居民说。
“在议事会这个平台上,居民学会了自主协商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这让他们有了主人的感觉,学会了调整自己的利益诉求以顾全大局,理顺了自己的情绪。”程家桥社区党工委副书记朱剑伟这样评价。“比如‘最难搞’的收费方案。当初,高档楼盘居民提出收50元/时,以高价将社会停车拦在门外。但售后公房的居民认为,既然弄堂权属是大家的,业主停车就不应收费。”经过各小区业委会、业主代表协商,大家最终都作出了让步——收费标准经过表决为:1小时内免费,1小时以上至3小时10元,3小时以上至8小时15元,8小时以上20元,24小时后重计。此外,还为长期停放在公共通道上的沿线小区业主和单位车辆提供无固定车位,优惠收费每车位每月200元。
据悉,将来弄堂内的积水、保洁、小摊小贩等顽症的管理及解决都将被提上这个议事会,共议解决。
■记者手记
诸多“无名路”亟需“上户口”
虹桥路2222弄,并非个案。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动拆迁改变了城市布局,很多地块格局重新设计,有的“无名路”原本是厂区道路;有的则是小区间的间隔路;至于老城区,几乎每个街道都有无名弄堂的存在。
这批“无名路”好比“黑孩子”:道路保洁,物业、环卫谁都不管;乱设摊乱停车,交警、城管没人执法;路灯设置、维修保养,更是没人掏钱。记者在采访中不止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如果“无名路”能幸运地遇到“基层好干部”,那么它就好比是“黑孩子”找到了“好心人”——靠着社区单位共建、组织居民自治,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算是能保证基本的秩序。
这种“共建”和“自治”,本质上是一种无奈。不管“无名路”的权属究竟因怎样的原因而变得模糊不清,实际上它们都存在并影响着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正常秩序,是城市设施的一部分,政府部门理应及时为其“上户口”,确定“监护人”,避免因管理上的盲点而给市民带来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