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需符合两个前提条件
02.09.2014 09:37
本文来源: News.Online.Sh.Cn
下班顺路买菜,在菜场扭伤脚,为什么不算工伤?下班迟走1小时,回家路上被街面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为什么也不算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昨天起实施。昨天,上海劳坛工作室主任、劳动法专家谈育明回应,下班顺路买菜出意外不都是工伤,是否算工伤,要视情形而定。
“上下班途中出意外算工伤的前提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除此之外的意外,不应该算工伤。”谈育明进一步解释说,“非本人原因”指的是伤害不是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如上下班途中闯红灯被车撞伤,造成伤害的主要责任在本人,就不能算工伤。其次,必须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任何上下班途中不是此类情况的伤害都不能算工伤,如下班顺路买菜,脚扭伤或被他人打伤;上下班途中,被街面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等都不能算工伤。不属于工伤的范围,属于其他意外伤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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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4 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