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干部”成长记之三——老城区的“小娘舅”

23.07.2014  15:38

钱月娇参与调解工作

 

      里弄狭窄,住户密集,老城区里琐事多,这是街道工作留给长宁区检察院青年干警钱月姣的印象。法学硕士毕业后,24岁的钱月姣初入机关,即被派到江苏路街道李琴工作室进行基层锻炼,做起了一名与群众打交道的人民调解员。钱月姣说:“在调解工作中,我获得了成就感。

开协调会是一场持久战

      钱月姣讲起话来透着一股邻家女孩的亲切。刚开始接触调解工作时,她感到既新奇又紧张。回忆起在李琴工作室的锻炼经历,一场邻里纠纷的调解案例让钱月姣印象深刻。前段时间,家住在某老式小区的王先生来工作室寻求帮助,希望街道能解决他与楼上张先生因火灾而起的纠纷。

      一开始钱月姣认为,轮流给双方讲讲法律、说说道理就能平息纠纷。但事实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王先生始终不肯让步:“我才不管法律怎么规定,反正楼上一定要在同一幢楼给我租两个月以上的房子。” 

      在租房问题上,两家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调解陷入僵局。为了能谈出一个初步协调方案,在两个月时间里,协调会前前后后开了3到4次。钱月姣迈开腿,一遍遍走访事故现场核实情况。因为不了解王先生家卧室的受损程度,钱月姣和工作室的老师几次跑到实地查看;因为不了解小区租金的行情,钱月姣向小区邻居打听,并跑了几家中介公司了解情况;为保险起见,钱月姣还到街道向防火办干部征询类似火灾事故处理方式,并分别约谈张王两家,了解他们的心理预期。

      此外,钱月姣还搜集了一些法院以往处理火灾事件的案例,将里面的处理方式提供给两家参考,并建议他们转换思路。最后,在一遍又一遍的耐心劝导下,两家人采纳了建议,以张先生一次性赔付给王先生4200元现金解决问题。钱月姣知道,这简单的数字背后的过程却并不简单。

职业素养,不说“不归我管

      半年的调解经历结束后,钱月姣重新投入到了监所检察的工作中。每当巡监的时候,钱月姣会对犯罪嫌疑人做权利义务告知与法律咨询。面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种种问题,即便是在她的职责范围以外,她也不会用一句“不归我管”来回答对方。钱月姣对记者说:“我会告知犯罪嫌疑人可以寻求帮助的渠道。

      钱月姣认为,“为人民服务”并不是一句口号,它体现在释法说理的口干舌燥中,体现在走街串巷的挥汗如雨中,也体现在群众满意而归的身影中。同样,对检察官来说,“执法为民”也并不遥远,它在接待来访群众的热情中,在钻研业务的一丝不苟中,在翻阅卷宗的耐心细致中,在查办案件的公正严明中,在群众满意的笑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