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首起“三星Note7爆炸”诉讼立案 消费者索赔2万

05.11.2016  04:05

 

  “三星Note7爆炸门”持续发酵。东方网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有消费者因购买的三星Note7手机爆炸将手机制造商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及为其发货的贸易公司告上法庭,金山法院已正式立案,将择日审理。而这也是上海首起因Note7手机爆炸而诉至法院的案件。

  原告是一名80后,三星Note7手机上市后便喜欢上这款手机,但之后频频爆出的Note7手机爆炸事件,让他犹豫不决。

  然而,三星中国发布的一则公告,最终让他决定购买。公告称,国行版的三星Note7手机所用的电池和国际市场上的三星手机的电池不同,是由另一家电池厂商生产的,不会爆炸,所以无需召回。

  9月7日,原告在京东商城上下单购买了一部Note7手机,并支付了5988元。谁知9月18日晚21时许,原告拿着手机玩游戏时,手机突然发生震动,屏幕发出“吱吱”的声音,并冒出白色烟雾。情急之下他将手机扔在床上,谁知手机竟起火自燃,还散发出阵阵恶臭,床上的凉席、床单、席梦思床垫等均被烧出手机形状的洞。

  原告认为,三星中国的公告使他相信国行版Note7手机的安全性是有可靠保障的,这才决定下单购买;而为其发货的贸易公司明知该手机存在安全隐患依然上架销售。因此,两名被告均存在欺诈行为,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2万余元。

  目前,金山法院已受理此案,并将择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