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三个月试点 设法官助理让审案效率大大提升
东方网12月12日消息:据《青年报》报道,昨天,上海高院组织媒体集中采访了闵行、徐汇、宝山这三家司法改革的试点法院,法官助理作为司法改革中人员分类管理出现的一个新的序列,选任的范围、工作的模式、考评的机制都受到了极大关注。此外,自今年9月初任命法官助理以来,三家基层法院试点单位也交出了各自的办案效率“成绩单”。
闵行:
未达年限不得以资深身份审案
过去,在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庭等一线办案部门呆上几年,在旁人眼里看来是经验丰富的“老资格”,被称“资深”的头衔似乎也不为过。而在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闵行法院,这个头衔的含金量却必须经过严格的“淬炼”。
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作为司法改革法院系统的四家试点改革单位之一,闵行法院是本市唯一一家建立资深法官库的单位。闵行法院代院长黄祥青介绍说,资深法官以一线审判资历和经验作为重要的衡量标准。法官要在审判业务一线的法官岗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才会被纳入资深法官库,承担起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工作。记者还了解到,在闵行,这一制度还有两大特色,一是只论经验不论职务,即便具有院庭领导行政职务,如果其在审判一线的法官工作经历达不到“资深”年限要求,也不能主审重大疑难案件。二是突出“主审”地位。进入“资深法官库”的法官,包括院庭领导,都须具体承办个案,而不是仅仅主持合议庭案件的审理工作。
此外,在调整审委会功能方面,闵行法院明确审委会的主要工作已从个案“会诊”转移为类案“方法论”。据黄祥青介绍,10年前,闵行法院一年要开60多次审委会,90%都集中在个案的处理上。今年以来,闵行法院审委会会议次数减少到了20余次,重心已转移到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一般思路和裁判方法。
徐汇:
法官助理“成长”按等级进阶
调查收集证据、接待律师查阅卷宗、组织庭前交换证据、参与庭审……司法改革的进程中,徐汇法院法官助理的14项职责也随之明确。徐汇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卢嘉献介绍说,目前,徐汇法院任命了43名法官助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审判辅助事务工作机制以及专业化法官后备人才培养模式。
考虑到不同工作年限的法官助理对于审判辅助事务的胜任能力不同,徐汇法院对法官助理进行了等级划分,并对应等级赋予不同权限的工作。根据工作年限,法官助理将被分为二等五级,由低到高设置初级法官助理和高级法官助理两个等次,依次设置五级至四级助理,三级至一级助理。不同级别的法官助理职责权限有所不同。
卢嘉献介绍说,目前,在徐汇法院的43名法官助理中,有7名是完成初任法官遴选培训的法官助理,他们对审判辅助事务已驾轻就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所在的业务庭已基本将主持庭前调解、草拟裁判文书等具有裁判性质的工作交由他们完成。其他的法官助理,由于入职时间相对较短,还处于业务熟悉期,因此主要从事常规性的辅助工作,并代行一定书记员的职责。
由于法官助理承担了审判过程中大量的辅助性工作,使得法官能够从事务性工作中抽离出来,从而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案件审理中。今年1-11月徐汇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达189.21件,较去年同期的149件,增加40件,增幅达26.99%;其中,一线办案法官的人均结案数达224.60件,较去年同期的181.60件,增加43件,增幅达23.68%。
宝山:
完善主审法官独任办案责任制
今年9月初,宝山法院61名法官助理正式任命,至今已工作三个多月。作为民一庭的主审法官,李乾告诉记者:“‘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启用后,我可以将主要精力放在定罪、量刑等审判核心业务上,审判效率提高不少”。在他审理的大量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效率的提升最为明显。以前在开庭前,李乾要在开庭前计算一遍相关的票据费用,非常耗费时间,现在法官助理庭前组织各方计算并确认相关款额后,平均需要1个小时左右的庭审,现在半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就能完结。今年9月开始实行法官助理制度至今,李乾的结案数为136件,而2013年同期结案数为81件。
据宝山法院副院长唐春雷介绍,完善主审法官独任办案责任制,这是宝山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150名法官中,选任主审法官93人的同时明确了主审法官的职责,独任审理的案件,是否准予撤诉、依法作出判决、制作裁判文书均由主审法官主持。裁判文书签发机制改革后,主审法官独任审理的案件,裁判文书由其直接签发。
谈及改革的前后变化,一位法官坦言,“最大的变化我觉得是法官的权力更大了,主审法官可以直接签署并送达主审案件的裁判文书,这一变化让我们一下感觉到,主审法官作为案件审理者的主体地位更突出了。权力加大的同时也意味着责任的增加,一来,现在判案子要承担的责任更大了。因为你的权力大了,你是主审法官,你的案件就是你来签署,由你来负责,有瑕疵有问题就是找你,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种责任形成一种倒逼机制,倒逼我们审理案件时更加仔细,法律适用更加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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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院任命首批28名法官助理
除了三家基层法院,本市二中院也是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四项改革的试点法院之一。9月5日,上海二中院任命了首批28名法官助理,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产生的首批法官助理,也是上海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
首批任命的28名法官助理,分布在上海二中院各个审判业务庭,主要负责在法官指导下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调查取证、保全执行、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以及与审判相关的调研、督查、考核、宣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