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10个月截获海淘酸奶近万盒 奶制品除奶粉外均禁止邮寄入境
“双11”临近,海淘也即将迎来狂欢,一些年轻的妈妈会借机多囤购些奶制品。不过,消费者在享受海淘便利的同时,更应该注意“跨境购”的法律规范。
近日,上海检验检疫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底,上海邮检现场已截获140多批近1万盒酸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奶粉外的一切奶制品包括鲜奶、酸奶、黄油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都是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一旦查获检验检疫机关可依法对上述违禁品作销毁或退运处理,并可对收件人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仅海淘奶粉可邮寄
日前,早报记者从负责出入境邮寄物检验检疫工作的上海铁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截获物仓库中有大量近期截获的酸奶。
据现场人员介绍,这些酸奶大部分来自法国、德国、奥地利等欧洲国家,与收件人联系后发现,多为年轻妈妈购买作婴儿辅食之用。
三聚氰胺事件后,很多宝爸宝妈选择海淘国外的奶制品。不过,“国内购”与“跨境购”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两者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事实上,根据我国检验检疫出入境相关法律,除奶粉外的一切奶制品包括鲜奶、酸奶、黄油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都是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
截至2014年10月底,上海邮检现场已截获140多批近1万盒酸奶。
查获后将销毁或退运
海参、燕窝等也是禁止携带或邮寄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上海邮检现场已截获海参69批112.6千克,同比增长108%;截获燕窝32批,同比增长256%。
根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联合发布的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活动物、肉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新鲜水果及蔬菜、植物繁殖材料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检验检疫机关可依法对上述违禁品作销毁或退运处理,并可对收件人处以最高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另外,上海铁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李强表示,截至2014年10月,上海口岸进境邮包总量已突破500万件,同比增长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