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花700万元征婚未果 状告婚介所要退款

05.06.2015  11:15

  “富豪”张先生与婚介所签订服务协议,拿出700余万元征婚,结果婚没征成,预付款也索要无果。眼看几百万巨款打了水漂,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婚介所退回钱款。近日,市一中院二审作出宣判,判定婚介所还服务费400万元。

  张先生是一名40余岁的大龄单身男士,2009年12月开始,他同上海某婚介所签订了服务协议,约定婚介所为张先生配备婚姻顾问、心理咨询师,通过发布征婚广告、海选广告等在全国范围征婚,张先生需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协议签订后,婚介公司也确实在网上网下为张先生一番“张罗”。除了配备婚姻顾问、心理资询师以外,婚介公司准备了面试人选、推荐人选,同时在网站、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发布征婚广告、海选广告、推广报道,还策划、举办“最浪漫的工作”全国征婚、多城巡游等活动。然而截至2010年5月,张先生前后按婚介所的要求支付各项费用超过700万元,却始终没有找到满意的伴侣。

  去年3月,张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婚介所退还全部服务费。一中院二审后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及履行情况酌情作出判决,改判婚介所退还张先生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