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5.2万元卖亲生儿子 又将儿子偷回敲诈买家
东方网6月17日消息:与妻子吵架后,丈夫竟背着家人,将亲生儿以5.2万元的价格送养他人,后因妻子要与其拼命,又将儿子偷回并借机再问买家索要财物。事发后,该男子主动到宝山区公安分局投案。
日前,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对该男子提起诉讼。检察机关认为,其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不应视作有自首情节。
5.2万元送养亲生儿
据检察机关调查显示,被告人马小明(化名),今年30岁,在未与家人商量的情况下,2014年12月9日在某网站贴吧发布:“因家中经济条件有限,欲送养次子马某某”的网络帖。后经被害人许晓东夫妇与马小明使用QQ联系并商议后,马小明以5.2万元的价格送养儿子马某某。
同年12月17日,马小明以带马某某外出吃早餐为名,秘密将马某某从江苏南通家中,抱至上海市宝山区的一间宾馆内与许晓东夫妇见面,期间许晓东夫妇应马小明的要求向其支付现金5.2万元作为领养孩子的费用,后许晓东夫妇将马某某抱回杭州家中抚养。
仅3天后,马小明赶至杭州许晓东家中,以其祖母过世要抱马某某回去参加葬礼为名,在许晓东夫妇的陪同下,抱马某某乘坐他人驾驶的轿车至江苏省如皋市一处居民小区门口,马小明让许晓东夫妇暂住在小区附近宾馆等待,他则抱马某某乘车进入小区,后从边门驶出,驶回南通的家中。
事后,马小明未告知其家人送养马某某的情况,只是称在上海找了保姆在照顾马某某,也未告知许晓东夫妇其不能将马某某送给他们抚养的实情,并在不退还5.2万元的情况下,以家人欲提高送养费用为名,3次要求许晓东向其银行卡内存入14500元,供其个人挥霍。
以诈骗罪追究刑责
2015年1月19日,马小明至公安机关投案,但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供认。
对于为何会将马某某送养,后又偷偷带回的问题。他解释称,因跟妻子吵架,就把马某某送养掉,并欺骗妻子是找了保姆在上海照顾马某某。但妻子要求他必须马上把儿子送回,否则与其拼命,于是马小明将马某某又带回南通。
据调查,马小明在送养孩子时曾收取5.2万元现金,但他却坚称仅收2000元路费,未收5万元。
不过根据QQ聊天记录、受害人许晓东的银行账单、公安机关调查记录等信息显示,马小明确实收了5.2万元。
宝山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马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检察院认为,不认定马小明具有自首情节。虽然他系主动投案,但到案笔录均否认其在收取5.2万元时,具有诈骗他人钱财的主观故意,不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因此不认定具有自首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