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办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的通知
26.02.2015 19:36
本文来源: 上海理工大学
2014年度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工作已经开始,请有关老师予以关注。
为了方便各位教师的申报,财务处可代为办理有关业务。需要财务处代理申报的老师,请到个人信息门户-财务服务-财务首页下载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2014年度个人校内收入与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数据可在校信息门户中“财务服务”栏目下查询,填好后一式两份交财务处,并附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由财务处统一代交到税务局办理申报。
需要代理申报的老师,请在2015年3月15日之前把有关表格及复印件交到财务处,以保证及时完成申报的工作。
如选择自行申报,申报的办法有:邮寄申报,网上申报,办税服务厅申报3种。3种申报方式的详细流程请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 http://www.csj.sh.gov.cn/pub/ssxc/zlzy/zcgll/12w/ 进行查询。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财务处
2015年2月26日
本文来源: 上海理工大学
26.02.2015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