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新增480万个充电桩缓解电动汽车“充电难”
新华网北京11月17日电(记者陈炜伟、赵超)电动汽车“充电难”问题有望缓解。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17日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提出,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以满足全国5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充电设施缺口巨大
大力发展电动汽车,能够加快燃油替代,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发展指南》测算数据显示,到2020年全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将超过500万辆,其中电动公交车超过20万辆,电动出租车超过30万辆,电动环卫、物流等专用车超过20万辆,电动公务与私人乘用车超过430万辆。
测算显示,2015年到2020年需要新建公交车充换电站3848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62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2438座,公务车与私家车用户专用充电桩430万个,城市公共充电站2397座,分散式公共充电桩50万个,城际快充站842座。
然而,与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相比,充电基础设施缺口巨大。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建成充换电站780座,交直流充电桩3.1万个,为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提供充换电服务。
六大因素掣肘充电设施发展
《发展指南》梳理了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面临的六大难题:
一是电动汽车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动力电池及充电等关键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不同技术方案对应的充电需求存在较大差异,增加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的难度。
二是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发展不协调,部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不合理,以及设施通用性较差等问题,造成充电基础设施利用率较低。
三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度较大。例如在私人乘用车领域,大量停车位不固定的用户不具备安装条件;对于具备安装条件的用户,存在业主委员会不支持和物业服务企业不配合的现象。
四是充电服务的成熟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在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共充电服务领域,商业模式探索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电动汽车数量少、设施利用率低、价格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充电服务企业普遍亏损。
五是充电基础设施标准规范体系有待完善,已颁布的部分技术标准未严格执行,造成不同品牌的电动汽车与不同厂商的充电基础设施不兼容,充电便利性大大下降。
六是部分地方政府对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缺少配套支持政策,在城市建设及相关规划中对充电基础设施考虑不足。
充电设施建设明确时间表
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是电动汽车普及的重要保障。《发展指南》提出,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超过1.2万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480万个。
《发展指南》明确,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超过3850座公交车充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站。
同时,在居民区,建成超过28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在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单位内部停车场,建成超过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在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路边停车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建成超过2400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50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
此外,在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2020年之前形成“四纵四横”(四纵:沈海、京沪、京台、京港澳,四横:青银、连霍、沪蓉、沪昆)城际快充网络,建成超过1000座城市快充站。
多措并举推动目标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发展指南》明确,要开展已有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加快实现充电标准的统一,实现不同厂商充电设备与不同品牌电动汽车之间的兼容互通。同时,要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并鼓励拓展多种商业模式。
为了推动目标实现,《发展指南》提出,各地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同时要加大用地支持力度,简化规划建设审批,加大物业协调力度。
在价格政策方面,《发展指南》提出,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补贴力度,加快制定“十三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奖励办法,督促各地尽快制定有关支持政策并向社会公布,给予市场稳定的政策预期。在产业发展初期给予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适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