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 开创对外开放新局面
“展望十三五”系列报告会第三场报告会4月12日在京举行,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党组书记、部长高虎城。
问: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面临的内外部环境有哪些主要特征?
答:“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从国际看,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改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同时,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全球经济贸易增长乏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全球经济增长动能明显不足,低速增长态势难以改观。国际市场需求持续疲软,市场成为各国竞相争夺的稀缺资源。世界经济格局分化态势明显,美国经济复苏态势相对较好,欧盟、日本经济可能长期低迷;新兴经济体困难和风险明显加大。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前沿技术产业化进程加快,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加速整合,部分产业已由离岸生产转向近岸或在岸生产,制造业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放缓,新兴经济体依靠低劳动力成本的比较优势发展加工型贸易空间收窄。主要大国都在纷纷抢占未来发展的战略制高点,重塑竞争新优势。我国产业发展既面临实现“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也面临差距拉大的风险。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深刻变革。经济全球化正呈现“多边慢、区域快”的发展态势。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发达国家致力于制定新的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发展中国家也积极谋求更大的话语权。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发展前景依然广阔,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仍然突出。经济发展最显著特征就是进入新常态,主要有以下特点:经济增速从高速转向中高速。我国经济增速从10%左右的平台下降到7%左右的平台,既有短期有效需求不足的原因,更是由于劳动力、土地等长期供给条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经济结构从增量扩能为主转向调整存量、做优增量并举。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后期阶段,制造业增长放缓并逐步迈向中高端,服务业发展速度呈加快趋势。发展动力从主要依靠资源和低成本劳动力等要素投入转向创新驱动。我国劳动力素质普遍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储蓄率积累了充裕资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快速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新的增长动力正在积聚。
总体来看,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条件主动谋划新的对外开放战略布局,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我们要牢固树立开放发展理念,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
问:“一带一路”建设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十三五”时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有哪些主要举措?
答:2013年,习近平主席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印度尼西亚期间,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合作倡议,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许多国家的积极响应。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新时期我国对外开放和经济外交的顶层设计。两年多来,“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极效应正在逐步显现。2015年,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直接投资148亿美元,增长18.2%;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额926亿美元,增长7.4%;与相关国家发展战略对接达成多项重要共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顺利签署,丝路基金已开展实质性项目投资,一批示范项目积极推进。
“十三五”时期是“一带一路”建设全面实施的关键阶段。要在准确把握“一带一路”深刻内涵的基础上,围绕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引领我国新时期的对外开放,为世界和平发展作出贡献。一是加强与相关国家战略对接,把各国发展战略确定的目标、路径和举措深度对接、优势互补,建立更加紧密的互利合作关系。二是畅通“一带一路”经济走廊,与相关国家共同推进中蒙俄、新亚欧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中巴和孟中印缅六大经济走廊和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建设。三是深化经贸合作,推进沿线大通关合作,建立国际物流大通道,充分发挥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和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功能,扩大与相关国家贸易往来,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四是加强金融合作,发挥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丝路基金作用,共建“一带一路”建设金融合作平台。五是密切人文交流合作,加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科技等领域合作,鼓励丰富多样的民间文化交流,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民意基础。
问:我国正在推动从外贸大国迈向贸易强国,请问工作着力点在哪些方面?
答:“十三五”时期,我国将实施优进优出战略,着力推动对外贸易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提升,从大进大出转向优进优出。“优进”就是要从我国的长远和根本利益出发,根据国情,有选择地进口紧缺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和重要零部件;“优出”就是不仅要出口高档次、高附加值产品,还要推动产品、技术、服务的“全产业链出口”。
一是加快传统出口产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增加研发投入,培育和发展自主品牌,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建设国际营销和售后服务网络,从价格竞争力向技术、质量、品牌、服务等综合竞争力转变。鼓励有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到海外建设仓储中心、展示中心,带动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出口。
二是壮大装备制造等新的出口主导产业。抓住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进程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升温的机遇,通过投资带动贸易,大力推动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电力设备、通信设备等装备产品出口,打造新的出口主导产业,进而带动相关的技术、标准、服务出口,推动我国出口从以消费品为主向消费品和资本品并重转变。
三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在巩固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贸易的同时,加快发展与货物贸易相关的金融保险、物流、研发设计、营销、售后服务、咨询、法律、会计等服务贸易出口。同时,努力扩大文化、中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新兴服务出口,优化服务贸易结构,把服务贸易打造成为外贸新增长点。
四是提升进口综合效益。着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实行积极的进口政策,扩大先进技术、设备、服务进口,提升国内生产技术和服务业水平,促进国内产业升级。稳定能源资源产品进口,保障国内能源资源供应安全。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丰富国内市场高端优质商品供给,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要。
问:“十三五”时期我国利用外资主要有哪些举措?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利用外资是我国的长期方针。利用外资的政策不会变,对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不会变,为各国企业在华投资兴业提供更好服务的方向不会变”。李克强总理指出:“中国利用外商投资总的政策不会变,但具体政策确实在变化,是在向更多吸引外资、放开更宽领域的方向变化”。“十三五”时期,一方面,我们将继续在优化投资环境上下功夫,放宽投资准入,有序扩大服务业开放,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吸引外资进入高端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增强外资对华投资信心,促进利用外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坚持引资和引技引智并举,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发挥好外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结合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互联网+”行动计划,优化外资产业投向。发挥好外资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功能,鼓励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促进产业链向中西部地区延伸。鼓励外商投资地区性总部、研发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升级为全球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提高外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推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绿色、集约发展,发挥好国家级经开区窗口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基地。
问:“十三五”时期,我国在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提高对外投资水平方面有哪些主要考虑?
答: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的能力和意愿增强,对外投资进入快车道。“十三五”时期,加快“走出去”步伐,优化全球产业和要素资源布局,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物流链。
一是优化全球布局。推进与东南亚、南亚、中亚、东北亚等周边国家产能合作,争取在周边国家落地生根;实施中非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基础设施等十大合作计划,带动装备和产能走入非洲;统筹中欧合作和中国—中东欧国家“16+1”合作,推动我国装备和产能进入欧洲市场。
二是分类推进产业合作。装备制造业以承包工程为先导,重点面向基建投资需求旺盛的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产能富余的优势产业贴近原料来源地和市场,鼓励开展加工制造,延伸产业链;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序向劳动力资源丰富、生产成本低、贴近目标市场的国家投资建设。
三是引导企业集群式“走出去”。
支持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合理规划境外经贸合作区的国别和产业布局,建设一批加工生产基地、农业产业基地、海外能源资源利用基地、科技研发基地和商贸物流节点,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推动我国产业集群式、链条式“走出去”。
问:“十三五”时期,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哪些重点工作?
答:“十三五”时期,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我们将两手并重,一手抓好国内改革试点工作,扩大开放,提高监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手推动对外商签高水平的贸易投资协定,健全有利于合作共赢、同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建设好自由贸易试验区。两年多来,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和改革成果,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将建设好、管理好、发展好现有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压缩负面清单,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放宽市场准入,继续做好试点经验复制推广,研究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工作。
二是继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健全外贸、外资、对外投资等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制定颁布外国投资法。建立便利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型贸易方式的体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外商投资安全审查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三是加快推动中美、中欧投资协定(BIT)谈判。中美投资协定谈判启动于2008年,迄今已进行了24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启动于2013年,已进行了9轮,双方已经就协定范围达成共识。下一步将继续推动与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争取早日达成互利双赢的协定,促进双边跨国投资发展。
四是完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对外投资管理体制,简化境外投资管理程序,取消束缚对外投资的不合理限制。强化境外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预警机制,健全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海外利益保护体系,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的正当权益。
问:“十三五”时期,我国如何更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
答:面对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的新趋势,“十三五”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外工作新部署、新理念,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促进国际经济秩序朝着平等公正、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一是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和完善。维护世界贸易组织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中的主渠道地位,稳步推动多哈回合谈判取得积极成果,促进多边贸易体制均衡、共赢、包容发展。推进二十国集团从危机应对机制向长效经济治理机制转变,加强贸易投资机制建设,促进全球经济平衡、金融安全、经济稳定增长,办好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继续推动落实我国在IMF的份额和投票权提升,建设好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推动成立上海合作组织开发银行。
二是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扩大自贸区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日韩自贸区等谈判,争取结束中国—海合会、中国—斯里兰卡、中国—马尔代夫、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区谈判和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第二阶段谈判,推进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推动亚太自贸区进程,推动与以色列、欧盟、加拿大等国家与地区建立自贸关系,逐步形成立足周边、辐射“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贸区网络。同时,我们将更加注重自贸区建设的质量,积极主动扩大服务、投资、政府采购等领域开放,开拓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等新议题。
三是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我国将在实施精准扶贫、消除自身贫困的同时,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推动南北合作,加强南南合作,积极承担与我国能力相符的国际责任和义务。稳步扩大对外援助规模,加大对减贫、基础设施、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援助力度,支持和帮助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在气候变化、重大传染性疫病防控等全球性议题上,主动提出新主张、新倡议和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