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新规一审引热议:室内吸烟该不该“一刀切”?

29.07.2016  16:40

  东方网记者项颖知、詹顺婉7月29日报道:“屋顶旁”的吸烟室会不会让控烟成效打折扣?控烟管理应采取“九龙治水”还是一方牵头?对于吸烟者的合法利益又该如何保障?7月2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上海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分组审议,对于修正草案中不少条文,场内的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激烈讨论,为法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不少意见和新观点。

   焦点1:室内吸烟室该不该“一刀切”?

  [修正草案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含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代表声音]烟民合法权益也需保障

  “遇到现在这样的高温雷电天气,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只能在外淋雨、曝晒?”对于新修草案中“凡有屋顶”公共场所一律禁烟的规定,王治平委员提出了心中疑问。

  对此姚海同委员也很认同。他提出,“吸烟不同于吸毒”,在不影响他人健康的情况下,对吸烟者也应该有合法权益保障。

  他建议,对室内吸烟室与其“一刀切”,不如在提高室内吸烟室标准上下功夫。由政府制定统一、高规格的吸烟室设置标准,不妨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让烟草集团出资牵头建设专业的设施,有效控制吸烟对他人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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