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聚焦】十组关键词读懂一号课题

29.12.2014  22:31
    上海观察梳理出十组关键词,由此切入可以理解“一号课题”正在和即将带来的社会领域巨大变革,以及耗时一年投入这一课题的良苦用心。

    12月26日,中共上海市委举行“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全面落实今年上海市委一号课题成果。根据会议精神,上海观察从中梳理出十组关键词,由此切入可以理解“一号课题”正在和即将带来的社会领域巨大变革,以及耗时一年投入这一课题的良苦用心。

    

    1、五大原则


    今年3月,习近平在全国人代会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对上海市委“一号课题”高度评价,并作明确指示:“社会治理的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

    

    据此,“一号课题”确立上海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六大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核心是人;坚持依法治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重心下移。其中,“坚持党的领导”,被定为“贯穿始终的一条红线”。

    

    2、街道改革

    

    

    

    街道改革是“一号课题”中分量最为吃重的部分,也是此次突破最多的部分。上海明确取消街道招商引资职能,要求街道将工作重心转向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另一个重要变动是,存在10余年的“社区(街道)党工委”,被正式更名为“街道党工委”,作为区委派出机关,在地区社会治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对街道职能的界定,也较2010年版有了重要改动,增加了“加强党的建设”、“统筹社区发展”两条,保留“组织公共服务”、“实施综合管理”、“监督专业管理”三条,并“协调社区资源”改为“动员社会参与”、“指导自治组织”改为“指导基层自治”、“维护社会稳定”改为“维护社区平安”。

    

    街道内设机构将做重大调整,原来的科室将被拆并,以6+2模式重新设立。“6”为全市统一的党政办公室、社区党建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社区服务办公室、社区平安办公室、社区自治办公室,“2”可由区和街道自主确定。

    

    3、下沉与赋权

    

    根据“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力下放”的原则,对街镇、村居全面赋权。包括:街道方面,赋予街道党工委对区职能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即“摇头权”);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和综合管理权,赋予街道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乡镇方面,推动执法管理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结合部、大型居住社区、人口导入地区倾斜,适当增加大镇大居地区的编制。

    

    网格化管理方面,推动区县层面综合执法队伍力量下沉,促进条块联动、条条协作。

    

    

    4、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

    

    针对社区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留不住人的局面,上海将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体系,建立与岗位等级和绩效考核衔接的薪酬体系,并明确按人均收入高于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设定薪酬标准。


    根据要求,职工平均工资线是社区工作者薪酬底线,一些区县社区工作者收入水平已高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在改革后不应降低收入。

    

    同时,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带头人的居民区工作队伍建设,包括给予就业年龄段的居民区书记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在岗退休者享受事业编制退休待遇;根据同工同酬原则,提高退休聘用书记的工作津贴。

    

    5、经费保障

    

    街道取消招商引资职能后,工作经费由区政府足额保障,以解除街道“向下”服务基层的后顾之忧。

    

    同时,加大居委会经费保障力度,每个居委会每年工作经费确保不低于10万元;同时落实居委会专项经费。明确保障村级组织的基本运转经费,每年每村不低于50万元(均不含人头费)。

    

    6、居委会

    

    针对居民区近年出现的业委会与居委会矛盾问题,明确要加强居委会对业委会的指导监督,探索符合条件的居委会成员通过合法程序兼任业委会委员,探索在需要的情况下,业主大会通过一定程序授权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能。

    

    同时,推进村、居委会减负增能。明确居委会协助行政事务清单、居委会印章使用清单等两张清单,建立居民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加快居委会电子台账建设,杜绝“社区是个框、什么都往里装”、“台账如山”和“万能章”怪象。


    7、自下而上

    

    健全自下而上的社区自治议题和自治项目形成机制,引导居民全程参与社区自治事务;加强自下而上的评议监督,包括居民对居委会的评议监督,以及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对街道、乡镇、区县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的评议监督。

    

    建立自下而上的社区共治议题形成机制,完善社区公益服务清单制度。

    

    8、区域化党建

    

    

    建立区县、街镇、居村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组织平台,发挥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的核心作用;在街道,撤销原先的综合党委和居民区党委,新建社区党委,全面负责区域化党建、“两新”党建和居民区党建。

    

    同时,强化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服务群众的责任,落实“两报到”,即驻区单位党组织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党员到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建立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的责任约束和考核评价机制,推进驻区单位场地、设施等资源向社区开放。

    

    9、大镇大居

    

    在包括大镇、大居在内的人口密集地区,划分确定基本管理单元,以此为载体推进服务资源和行政管理力量配置,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同时,加强镇管社区,通过设立社区党委、建立社区委员会、建立社区中心等,提升大型居住社区公共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则要析出街道。

    

    10、社会组织

    

    

    上海将重点扶持发展四大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社区生活服务类、公益事业类、慈善互助类、专业调处类。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制定两个指导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承接社区服务的社会组织指导目录,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成为各级政府习惯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同时,将把社会组织带头人的培养和引导,纳入“党管人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