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高速免费通行 30日起或遇离沪高峰
东方网通讯员孙国富、李辉、记者刘轶琳9月25日报道:2014年国庆假期即将来临,国庆长假期间高速公路将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根据往年国庆长假高速流量增长和拥堵特点,国庆节七天高速公路进出沪总流量将同比上升10%,预计将达到450万辆左右(2013年416万辆),并主要以小型客车为主,约占流量总数的85—90%。为此,本市公安交警部门提示广大市民朋友,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注意收听、收看各类媒体发布的出行提示,提前做好出行准备,确保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高速公路方面:
国庆节期间因高速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措施,预计9月30日、10月1、2日,离沪主要高速公路G2京沪高速江桥收费口、G40高东收费口、G50赵巷出口、G50沪渝高速徐泾收费口、G60沪昆高速新桥收费口以及五洲大道等道路拥堵情况可能较为突出。同时G60高速石湖荡至新浜段正在维修,也可能造成局部拥堵;从以往返程情况来看,预计10月4、5日将出现返程高峰,10月6、7日返程客流将较为平稳,届时,G40沪陕、G2京沪、G60沪昆、G50沪渝、G15沈海等高速公路入城段及G1501绕城高速局部路段的车流辆将达到8成左右,出现车辆排积情况,局部路段将出现时段性拥堵。
市内交通方面:
预计节前9月30日中午始、市区高架车流将会明显增长,交通晚高峰时段可能会延长,道路交通拥堵状况将有所加剧。10月1、2日,本市延安高架北侧延西立交至沪青平立交、沪闵高架西侧虹梅立交至莘庄立交等因连接主要离沪高速公路届时将会呈现拥堵状态。以及连接G2、G40、G50、G60的中环、外环部分路段也将出现拥堵。此外,国庆期间,外滩等地分别举行各类活动,市内主要旅游景点(豫园、陆家嘴、朱家角等)周边人流、车流量也会大幅上升。部分商业中心(静安寺、徐家汇、五角场等地)也会举办商业促销活动,届时与市民正常出行形成叠加影响,可能引发上述地区周边道路交通时段性拥挤。
据悉,为广大市民群众欢度国庆,创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全市公安交警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联动协作:细化辖区高速公路“一路一方案”,主线收费站(公安检查站)“一站一方案”,及旅游景点与重要商业区“一点一方案”,优化完善与安监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协调路政部门人员在收费口流量较高时,采取站外收、发卡措施,免费通行等措施;进一步加大警力投放:郊区分(县)局各高速公路执勤力量配备二轮摩托车,对高速公路主线可能出现的交通事故、车辆抛锚等情况进行“快处”,确保主线道路畅通,以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主要节点、出入城段等重点路段,加大力量投入,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使通行正常有序。进一步加强指挥调度:实施视频监控,及时发现拥堵节点及事故、抛锚,加强现场干预指挥,及时研判并调度指挥,尽量减少拥堵时间和程度;据悉,交警部门还结合去年国庆节相关出行情况做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以及出行提示。
“国庆节”长假交通安全形势分析:
特点一:人员伤亡事故不容小视,轻微碰撞事故仍较多。去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全市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4起,造成18人死亡,14人受伤。同期,共发生轻微碰撞的简易程序事故13408起(不含自行协商事故)。
特点二:三个区域为事故高发地区,二级以下县乡道路为死亡事故多发道路。去年“国庆节”长假期间,松江、浦东、闵行区事故较为高发,这些区域皆是旅游景点、休闲娱乐设施较为集中或与相邻省市相接、过境车辆较多的区域。据统计,发生的24起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中松江区发生7起,居于首位;发生的13408起车辆轻微碰撞的简易程序事故中,浦东3459起,居于前列。其中,17起死亡事故中,在二级以下县乡道路共发生5起,成为死亡事故多发区域。
特点三:天气晴朗,自驾游热度持续走高,驾驶人驾驶私家车肇事多发。去年“国庆节”长假期间,私家车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3起,占54.2%,其中,晴天,私家车发生事故10起,占76.9%;驾龄在1-3年的驾驶人发生事故3起,占23.1%。
特点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仍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从去年“国庆”长假期间交通事故分析,机动车因“未按规定让行”、“酒后驾驶”两类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较多,非机动车因“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酒后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发事故较突出。
国庆节长假交通安全提醒:
针对国庆节交通出行的事故特点,交警部门提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是要注意交通安全,杜绝违法行为。长假将迎来出行高峰,江浙沪区域的绕城高速、进出城主要道路、上下高速公路仍将是容易出现拥堵的节点,结合本市往年情况,G2、G60、G40等高速道路有可能产生拥堵,请驾车人服从交警指挥,维护良好的通行秩序;杜绝违法行为,特别是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变道、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未保持安全车距、违法倒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交通信号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要及时关注宣传提示,做好出行准备。请广大市民要及时关注公安交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新闻媒体等发布的交通安全提示,做好出行前的准备,安全谨慎驾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以及短信、微博、微信等各种媒介和途径,及道路沿线显示屏、车载显示屏等,了解道路流量、前方道路交通事故及雨天、霾等气候条件情况,掌握安全行车常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要快速处置现场,避免二次事故。对于“车能动、人未伤”的事故,要按照《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固定证据后快速撤离现场,防止造成二次事故及长时间、大面积拥堵。对于应当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道路交通拥堵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对当事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