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涉代驾软件事故案宣判 e代驾需担责
通过手机APP找代驾,对很多人来说不陌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来承担?昨天上午,浦东法院宣判,认定代驾司机和“e代驾”之间存在雇佣关系,“e代驾”需担责。据了解,这也是全国首例判决的涉代驾软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手机软件唤来代驾,发生事到底该谁付“代价”?
陶老伯骑着电瓶车被正在工作中的代驾司机赵先生给撞了,赵先生拒绝赔偿,说这是职务行为,让陶老伯找公司赔偿。“e代驾”手机软件运营公司也不愿意埋单,说自己只是平台,与代驾司机之间没有雇佣关系。谁都不管,陶老伯只能起诉维权。
索赔遭遇“踢皮球”
陶老伯晚上骑着电瓶车,由西向东经过浦东周浦镇旗杆村葡萄路时,被一辆由北向南经过这里的小轿车撞翻在地。交警认定,小轿车没有让右侧车辆先 行,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陶老伯住院16天半,医药费花了3.6万余元。经鉴定,他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左膝、踝关节活动受限,评定十 级伤残”,酌情给予伤后及行内固定拆除术后休息、营养、护理共计390天。
撞他的是一名代驾司机。陶老伯找到肇事司机赵先生。赵先生说,代驾属于职务行为,赔偿责任应由亿心宜行公司承担。亿心宜行公司则说,公司仅通过 “e代驾”软件提供信息,由被代驾人自由选择代驾人,服务完成后,由被代驾人与代驾人直接结算费用,公司仅收取每单5元至20元的信息费用,因此赵先生不 是公司员工,事发时并非职务行为,责任应由他自行承担。事故发生后,考虑到赵先生无力承担医疗费用,公司从人道主义出发,垫付了3.59万余元。
2014年10月,陶老伯将代驾人赵先生、车主、平安财险上海分公司告到了浦东法院,请求判令赔偿医药费等11.79万余元。
审理中,法庭依法追加亿心宜行公司作为被告。
赔偿责任由谁担成焦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并无证据表明车辆所有人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而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理赔,也无疑义。问题争议焦点在于代驾赵先生与亿心 宜行公司之间如何担责。 本案主审法官谈卫峰表示,代驾赵先生与亿心宜行公司之间应为雇佣关系。“第一,委托代驾服务协议在潘先生与亿心宜行公司之间签 订,赵先生并非协议当事人,他是接受亿心宜行公司的指令实行代驾;第二,赵先生系经考核并认可的代驾驾驶员,服务过程中,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行为规 范,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胸卡,也就是说,他在工作时间内接受公司的管理。第三,赵先生根据公司制定的标准收取费用,对代驾费没有议价权,仅以付出的劳动获 取相应报酬。”所以,法院认为这些都符合雇佣关系的一般特征,因此赵先生事发时是在执行职务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陶老伯超出保险理赔范围的损失部分,应由亿心宜行公司承担。
法院最终支持陶老伯医药费等12.66万余元,由于这笔损失可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足额赔付,因而亿心宜行公司无需再支付赔偿费用;对于不属保险责任范围的律师代理费及停车费3716元,法院判决由亿心宜行公司全额赔偿。
有偿代驾要承担赔偿责任
随着酒驾处罚力度增大,代驾行业悄然兴起。但《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现行法律对代驾行为并无专门规定,相关判例也较少,如何厘清该类案件中的有关法律关系存在一定难度。
据了解,在浦东法院召开的“代驾法律关系中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研讨会上,专家学者讨论后认为,在有偿代驾的前提下,不论代驾人是以个人名义还是 以公司形式推出代驾服务,均在被代驾人与代驾人或代驾公司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机动车运行支配者和运行利益享有者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则,代驾 人或代驾公司应当对代驾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是无偿代驾,根据法律规定,代驾人与车主之间应为帮工关系。专家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是运行利益的受益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原则上赔偿责任应由被帮工人、也就是车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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