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首批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工作启动
上海市首批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工作启动。这是根据市文创领导小组关于园区融合的统一部署,市文创办日前在800秀园区秀场二楼会议室召开首批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启动工作会议上披露的。会上对刚下发的《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对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对首批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工作进行了布置。市文创办副主任陈跃华、孙一兵出席会议,会议由孙一兵副主任主持。市委宣传部、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文创办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本次示范园区认定范围是已经被认定的106家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依据是已经下发的《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1、申报园区应具有良好的品牌效应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申报园区和园区内的入驻企业应注重品牌塑造,园区的品牌价值名列全市文创园区前列。2、申报园区产业特色鲜明,相关企业和行业集聚,从事特色产业门类的企业应占园区入驻企业总数的70%以上,这70%内不包括园区内的商业配套服务企业。3、申报园区应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集聚具有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园区单位面积产出位于全市文创园区前列。4、申报园区应具有一定的空间规模,原则上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对于实行连锁经营的文创园区,可按同一区县内连锁经营园区的面积合并申报。5、申报园区内应集聚一定数量的行业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省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四个一批”,高级职称,创意、创新人才等。
最后,市文创办副主任陈跃华充分肯定了大家在前期园区认定工作中的努力,并对首批示范园区认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评选是推进全市文创产业发展的重要环节,要真正达到示范作用和经验可复制;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时值春节即将到来,大家要把握好时间节点、确保质量。希望大家把今天的会议精神和要求带回去,尽快向本区县的文创领导小组及文创办的领导汇报,立即启动示范园区认定申报工作,共同推动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