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门口滑倒致骨折 顾客获赔10万元

31.10.2014  10:50

  东方网10月31日消息:去年5月的一天,童女士和同事下班后相约至南京西路上的一家餐厅吃饭。晚上9点,童女士一行人吃完饭从餐厅离开,因餐厅门口台阶湿滑,童女士上滑倒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各项损失共达16.7万元。近日,静安法院判决餐厅承担60%的赔偿责任,赔偿童女士10.3万余元。

  据童女士同事秦女士描述,当时是下雨天,台阶上有水,照明不是很好。台阶上既没有防滑垫,也没有相关的警示牌。事故发生后,童女士的同事马上拍下了当时现场的照片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