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财政局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批复和公开工作

15.03.2016  12:22
  徐汇区财政局根据新《预算法》要求,认真做好区2016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的批复和公开工作,为各条线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要求各单位统筹安排年度预算,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科目、项目和金额执行。同时,贯彻落实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特别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当年执行数原则上比上年决算数只减不增。   二是加强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督促单位尽早启动项目,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并按国库改革的要求,科学编制用款计划,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同时,对于纳入公务卡支付目录的公务支出项目,严格使用公务卡结算,推进公务卡改革。   三是深化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按照市、区有关要求,明确公开口径,加强对单位上报数据的核对汇总,并协调确定公开载体和时间节点,除涉密单位和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推动全区依法理财、透明理财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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